[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3-00019 | [ 发文字号 ] | 渝应急发〔2023〕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04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4 |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
渝应急发〔2023〕2号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定级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应急局,有关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与监督检查“一体化”,特制订《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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