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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4-00080 [ 发文字号 ] 渝减办〔2024〕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5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关于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减办〔2024〕9号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12日是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5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防减救办明电20241)精神,为做好今年全市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基层一线是公共安全的主战场。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应急管理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精心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二、贴近基层一线,提升全民防灾避险能力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深入镇街、村社、学校、医院、车间、工地、商场等基层一线,组织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基本知识和灾害应对技能培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重点针对暴雨洪灾、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风险,特别是要加强极端性灾害天气的风险识别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通过开展“敲门行动”“入户提醒”“上门培训”等活动,面向儿童、老人、残障人士等不同社会群体开发和推送防灾减灾科普读本、动漫、游戏、影视剧、短视频等公众教育系列产品,上好防灾减灾安全课。要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和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灾害风险。

三、丰富宣传形式,增强防灾减灾科普实效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积极作为,创新宣传活动内容、机制和形式,提升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重点领域的辐射作用、科普基地的阵地作用和各类媒体的宣教作用,充分运用各类科技馆、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和生命安全教育培训体验基地等,多形式开展防灾减灾体验和科普展览等宣教活动,拓宽公众接受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途径。

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共交通传媒等载体,利用户外大屏、楼宇字幕、灯箱展板、道旗灯杆等街头平台,通过公益广告、主题海报、宣传标语、专题节目、集中采访、专家讲座、在线访谈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宣传活动。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在广场、商圈等地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现场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全市将统一制作发布主题海报、公益宣传片、宣传折页、广播录音等宣传品电子版,并组织开展市级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四、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防灾减灾宣教长效机制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以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全民防灾减灾宣传培训的长效机制。要结合应急演练、安全文艺演出、装备队伍展示等,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将防灾减灾宣传常态化、长期化、长效化。

请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于52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新闻宣传处。

附件:2024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推荐标语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联系人:马国力,联系电话:18996985009;周红,联系电话:15215155385;邮箱:8241050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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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办9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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