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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夏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的通知


渝森防指〔2021〕7号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开展夏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的通知

市文旅委、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局,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关键期。为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决战决胜高温汛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派出督查组,对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督查。

一、督查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即日起至831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二)方式:采取实地暗访、明查等方式开展督查。

二、督查分组

第一组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13038382657

督查区域: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重庆高新区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联系人康纪宏      联系电话13608397048

督查区域:黔江区、武隆区、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石柱县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联系人:王鹏然      联系电话17783262213

督查区域:城口县、开州区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

责任部门:市文旅委

   联系人蔡恒      联系电话13508363666

督查区域: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潼南区、荣昌区

责任部门:市应急局

联系人:牟     联系电话18182222572

督查区域:万州区、云阳县、梁平区、垫江县、忠县

责任部门:市应急局

联系人:牟     联系电话18182222572

督查区域: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南川区、綦江区、丰都、万盛经开区

三、督查内容

(一)督查人员:各组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督查人员,由厅(局)级领带队。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督查组由市林业局1名工作人员参加。

(二)督查对象。重点督查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或景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物资仓库、重点人群家庭以及农户。

(三督查内容。一是“森林草原防灭火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是否按照《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百日行动”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渝森防指〔202012号)要求,落实区县、乡镇(街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林场、森林经营单位、个人等主体责任以及护林员巡护责任。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林区固定宣传标牌、林沿路口警示标识设置,林区道路及农户密集区域宣传标语悬挂等森林防火宣传是否到位;林区游人、农户是否知晓森林防火。是野外火源管控情况。入山路口、人口密集林区、森林旅游景点、林农交错地带等重点区域的野外火源管控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二维码扫码出入山林工作。是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区域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是否按照《重大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渝林防〔20214号)要求,排查整改重点隐患。五是应急值班值守情况。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值班值守以及巡山守卡人员是否尽职履责。物资储备是否到位。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是否靠前驻防,开展训练和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车辆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要严守有关纪律要求,轻车简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督查组对照附件清单开展检查,严格较真硬、直指问题,切实推动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安全稳定工作。

(三)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形成清单,责成区县落实整改

(四)各督查组在督查工作结束后915日前将问题清单及督查检查情况反馈至市森防指办公室。

附件: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督查清单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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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防指7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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