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森防指〔2021〕7号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开展夏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的通知
市文旅委、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局,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关键期。为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决战决胜高温汛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派出督查组,对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督查。
一、督查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即日起至8月31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二)方式:采取实地暗访、明查等方式开展督查。
二、督查分组
第一组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13038382657
督查区域: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重庆高新区
第二组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联系人:康纪宏 联系电话:13608397048
督查区域:黔江区、武隆区、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石柱县
第三组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联系人:王鹏然 联系电话:17783262213
督查区域:城口县、开州区、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
第四组
责任部门:市文旅委
联系人:蔡恒 联系电话:13508363666
督查区域: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
第五组
责任部门:市应急局
联系人:牟炼 联系电话:18182222572
督查区域:万州区、云阳县、梁平区、垫江县、忠县
第六组
责任部门:市应急局
联系人:牟炼 联系电话:18182222572
督查区域: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南川区、綦江区、丰都县、万盛经开区
三、督查内容
(一)督查人员:各组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督查人员,由厅(局)级领带队。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督查组由市林业局各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
(二)督查对象。重点督查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或景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物资仓库、重点人群家庭以及农户。
(三)督查内容。一是“森林草原防灭火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是否按照《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百日行动”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渝森防指〔2020〕12号)要求,落实区县、乡镇(街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林场、森林经营单位、个人等主体责任以及护林员巡护责任。三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林区固定宣传标牌、林沿路口警示标识设置,林区道路及农户密集区域宣传标语悬挂等森林防火宣传是否到位;林区游人、农户是否知晓森林防火。四是野外火源管控情况。入山路口、人口密集林区、森林旅游景点、林农交错地带等重点区域的野外火源管控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二维码扫码出入山林工作。五是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区域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是否按照《重大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渝林防〔2021〕4号)要求,排查整改重点隐患。五是应急值班值守情况。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值班值守以及巡山守卡人员是否尽职履责。物资储备是否到位。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是否靠前驻防,开展训练和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车辆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要严守有关纪律要求,轻车简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各督查组对照附件清单开展检查,严格较真逗硬、直指问题,切实推动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安全稳定工作。
(三)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形成清单,责成区县落实整改。
(四)各督查组在督查工作结束后在9月15日前将问题清单及督查检查情况反馈至市森防指办公室。
附件: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督查清单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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