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3日12时46分,巫溪县白鹿镇中坝村发生岩质山体滑坡,规模约150万立方米,造成巫镇高速第三合同段临时工程QT15取弃土场、巫溪县渝锐建材有限公司采砂厂被掩埋,2人死亡、3人失踪,堵塞湖塘河河道长约600米,直接经济损失约491万元。
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和应急部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指示批示,要求组织力量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同时注意安全施救,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全市地灾防治工作。衡华市长、向东副市长第一时间赶赴救援现场,安排部署抢险救援工作。应急部第一时间派出救援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市、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各级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快速响应,立即调动相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灾害救援工作。多方力量经过全力搜救,搜寻出2名遇难人员,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应急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巫溪县应急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等单位参加,成立重庆市巫溪县“6·23”滑坡灾害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分设综合协调、技术调查、灾害损失、应对处置等专项工作组,同时聘请16名权威地质、交通、施工、矿山、法律等专家,对巫溪县“6·23”滑坡灾害开展调查评估工作。
调查组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走访座谈、受理信访举报、问询谈话、调查取证、分析计算、专家论证等方式,复盘灾害发生过程,分析灾害原因,认定灾害性质,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
调查认定,巫溪县“6·23”滑坡灾害是由自然因素、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共同作用引发的地质灾害。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