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份全市“打非治违”工作情况
一、1-3月份打非情况
1-3月份,全市共查处非法违法行为773起,行政罚款24.246万元,警告教育429人,治安拘留175人,刑拘1人。
烟花爆竹方面,全市共查处非法违法行为742起,(其中查获非法销售105起,非法储存310起,非法运输327起);各种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58051件,罚款17.722万元,治安拘留175人,警告教育420人,刑拘1人。
危险化学品方面:全市共查处非法违法行为31起(非法生产1起,非法销售15起,非法储存8起,非法运输7起),没收各类危险化学品9.56吨,罚款6.524万元,警告教育9人。
二、“五项措施”确保春节烟花爆竹监管和打非工作平稳过关
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9〕75号)和“12.24”城口现场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和打非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统筹安排、联勤联动、严格执法,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确保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非法领域未发生事故。
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措施和责任。按照市安委办通知要求和全市烟花爆竹燃管工作会要求,各区县及相关部门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质量安全、运输安全、燃放安全四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和责任。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企业隐患和打非重点人员、部位。春节期间,全市应急系统共检查企业1032家次,发现问题1135个,行政处罚23.6万元。针对节日期间打非特点,各区县还按照“三突出四到位”的原则,共排查重点人员3522人,重点区域5930个,排查发现线索314个。
三是设立省际交界检查站,有效阻断非法流通环节。全市26个区县在省际交界处设立卡点,重点对烟花爆竹主产区来渝箱式车、面包车进行检查。全共设立检查卡点416个,检查排查车辆174484驾次,有效的拦截了外省非法产品输入。
四是强化了宣传发动。春节期间,全市共开展现场宣传7212起,网络宣传4198条,报刊、杂志宣传125篇,电视媒体宣传139条,发放宣传资料618028份。全市共接到举报304起,查实举报163起,发放举报奖金16.508万元。
五是吸取事故教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荣昌区“1.25”烟花爆竹零售店火灾后,市应急局立即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再次对辖区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规定的销售点立即停业,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必须零容忍,全部予以关闭。经排查整治,全市关闭或停业整治零售点523个。
三、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推动烟花爆竹行业有序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打非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动员全市烟花爆竹行业严防死守,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措施有效得力。全市87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暂停从产区进购产品,全市8500余家烟花爆竹零售点采取预约销售方式防疫,在产的17家批发企业减少产品配送次数,有效减少了人员交集,起到了较好的防疫效果。停业的70家批发企业除仓库值守人员外,全部放假居家防疫。批发企业为所有员工配发了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万州、长寿等公司为政府防疫捐送20余吨次氯酸钠消毒液。疫情发生至今,全市烟花爆竹领域未发生一起疫情传播事件。
二是坚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一线。疫情期间,市打非办主要工作人员放弃休假,立即返回工作岗位,指导检查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疫情防控最重要时期,市打非办检查指导了7个区县公司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并蹲点驻守江津区12天,与江津区有关部门座谈2次,检查企业27家次。经现场检查和电话抽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均在岗在位。同时,按照年度执法计划,1-3月份,市打非办对12家烟花爆竹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隐患34条,发出了执法文书12份,对梁平、北碚、垫江等7个区县开展了烟花爆竹零售店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抽查。
三是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从2月中旬至4月3日,打非办通过现场和电话指导,要求企业在落实新冠肺炎防疫责任、防疫物资、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做好人员返岗安全培训和教育,做好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严格烟花爆竹运输、配送过程管理,尽快恢复经营。目前,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复工,5000余家烟花爆竹零售点陆续有序恢复经营,未发生肺炎感染和安全事故。
四、研判形势,兼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森林防火,全力做好清明期间安全工作
受新冠肺炎影响,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及燃放数量均大幅减少,安全形势趋于稳定。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清明期间将迎来群众祭祀探亲的小高潮,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的数量会相应增加,安全监管压力必然增大。针对这个特点,市安委办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0〕19号)对加强清明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
当前,正是春季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打非办牢固树立全市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一盘棋”思想,印发300万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单,将“严禁在林区、草原燃放烟花爆竹”、“火源不进山、森林才平安”等宣传语与烟花爆竹安全宣传语印制在一起,通过全市8500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发放给人民群众。清明期间,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