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对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锂离子和铅酸蓄电池、充电器等单位进行全覆盖摸排,逐一核查生产 销售资质、产品类型,记录在册单位46家并进行台账管理。
二是通过政策宣传会、警示约谈会、现场指导会等形式,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要求、非法改装严重后果、3C认证一致性核查方式等进行宣讲,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46份,解答生产、销售单位问题16个。
三是联合区消防救援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重点镇街等开展联合检查4次,实施市场监管领域专项 执法检查2次,责令整改、立案查处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