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部门动态 > 媒体信息

交通运输部: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配备安全员

日期: 2023-12-06
字体: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交通运输部5日发布消息,要求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以下统称“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指定的区域运营时可使用远程安全员。

为引导自动驾驶技术发展,规范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应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近日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在人员配备方面提到,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安全员。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原则上随车配备安全员。

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全员应接受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和所从事相关运输业务培训,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级别自动驾驶系统操作技能,熟知自动驾驶汽车运行线路情况,具备紧急状态下接管车辆等应急处置能力。


主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190056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9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59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