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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 我市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

日期: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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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州安全

我市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为全面加强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市委、市政府部署启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创新实施“十条措施”确保工作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推动了全市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制定措施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或出现对安全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都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做到“四个必须”: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管控措施培训;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指导30人以下小微企业制定风险明白卡,明确风险危害和防范对策;各级各部门必须将“两重两新”安排部署情况纳入安全监管和督查检查内容,坚持营造安全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突出关键重点覆盖。按照突出关键、重点覆盖的要求,规范强化行业领域重点管控企业安全责任挂牌公示。一是规范“三个责任人”。根据风险和规模大小,按市、区县、乡镇(街道)分级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主要出资人;对消防、特种设备等风险较大的企业,除明确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外,必须明确专项监管部门负责人,实行“多牌合一”,统一上墙公示。二是规范“三个层级负责人”。对存在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的企业要明确厂长经理管理层、部门技术层、车间班组操作层“三个层级负责人”;对没有重大风险隐患的企业,要参照重大风险隐患管控要求,落实较大或重点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负责人”;对其他有一定风险的重点场所、设备设施、工艺环节,必须明确岗位责任人。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制定出台“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和考核办法,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常态化开展安全督导。做到企业“日周月”隐患排查、部门“日周月”检查执法、政府“日周月”督导落实。市、区县安委会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市级行业监管部门每月开展安全督导,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协调检查、严格执法。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在市、区县政府常务会、安全例会及媒体上曝光;对事故多发频发、发生较大事故或重大险情、责任落实不力的,予以督办、通报批评或警示约谈;对专项整治排名连续末位、事故反弹严重并居全市前列、督办问题查处或整改不力、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在全市会议上由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一岗双责”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作末位发言;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依法查处或整改不到位等严重不履职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事故多发频发、拒不查处或整改督办问题、拒不执行行政指令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累进追责。

同时,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做到“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并建立完善了全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市级行业监管部门制定本行业领域接报处理和兑现奖励实施细则,规范举报机制,明确奖励标准,落实奖励资金,强化全流程闭环运行。(苏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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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落实“十条措施”筑牢安全防护网

重庆高新区以常态化落实“十条措施”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紧盯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工贸、自然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筑牢安全“防护网”。

一是严格责任落实。多次召开党工委会、管委会办公会、安委会例会、高层建筑消防等专项整治推进会115次,围绕“两重两新”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难点工作,推动解决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领域难点问题,累计对800余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实施政府、部门、企业“三个责任人”挂牌公示,拧牢拧紧责任链条。二是专家指导服务。按照分类组织、分级实施、覆盖全面的原则,聘请市政府专家库专家118人次,对213家企业制定了个性化指导方案,形成“一企一方案”,动真碰硬深入企业“翻箱倒柜”查找安全隐患1065项,并针对性提出管控措施和整改意见,形成“一企一报告”,为企业把好安全脉。三是强化应急值守。关键时间节点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编制完成《重庆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0项应急预案和《重庆高新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统筹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地灾、森林防火等各类演练120余次,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高效有序应对。(夏语)

永川区:强化“十条措施”落地落实

永川区高位推动,强化“十条措施”落地落实,设置专项安全委员会推动解决相关行业领域重点安全问题。

按照市安委会调整方案,永川区委、区政府结合实际调整区安委会组成机构,设置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等10个专项安全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相关专项安全委员会主任,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判解决问题,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防控重点;建立区政府领导联系镇街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区政府班子成员每月第一周检查分管领域安全工作;重大活动期间,区委、区政府领导每天视频调度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明确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和联动机制,划分属事部门和属地镇街、园区主要监管对象,明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联动机制,确保监管不扯皮;出台《永川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试行)》,规范联合执法程序和问效。(康忠明)

梁平区:持续推进隐患整治夯实安全基本面

今年以来,梁平区持续深化“十条措施”落实,扎实推进问题整改销号,逐步解决安全生产“顽疾”。

一是隐患问题全部入库。区安委办按照行业分类建立全区安全隐患清单台账,根据问题整改难度、整改时限设定红橙黄蓝等级,对临期未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实施红色预警。二是定期跟踪督办。区政府常务会定期通报隐患问题整改进度,对整改难度大的,由区政府常务会确定区领导督促整治,确保整改资金保障和整治效果。三是媒体曝光监督。定期邀请记者参与暗访督查,对整治缓慢、整改不实、问题反弹的警示曝光。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整改燃气隐患1441处,全区各学校、医院、敬老院等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实现“全覆盖”;完成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隐患854处,安装防护栏200余公里,整治漫水路桥、陡坡等隐患13处;投入2500余万元整治多层、高层建筑消防用水等整治;持续开展城乡结合部“五小场所”整治,整治安全问题1228项。(侯祥龙)

垫江县:常态化落实百日行动“十条措施”

垫江县聚焦11大重点行业领域,以“十条措施”为工作抓手,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全力以赴查风险、除隐患,重拳出击惩违法、治乱象,全面筑牢安全防线。

推行安全责任公示。县安委办、县减灾办全面推行安全责任“点长制”,推进11大行业领域企业、林区林场、灾害防治点等重要“三个公示牌”责任挂牌公示工作。严格“日周月”检查执法。聚焦11大行业领域整治内容,深入一线,指导企业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工作调度督查。县委、县政府持续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掌握了解百日行动相关动态。完善安全奖惩机制。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能力。强化安全指导服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百日行动“十百千”安全服务指导工作。广泛宣传造势。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媒介,开设百日行动专题,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在各主流媒体上刊登常态化落实百日行动“十条措施”,联合各方宣传力量,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燃气电力安全、建筑安全、防灾减灾安全宣传活动,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常态化落实百日行动“十条措施”的良好声势和深厚氛围域。(洪果)

丰都县:抓细抓实“十条措施”安全监管

丰都县强化措施,抓细抓实安全监管常态化“十条措施”的贯彻落实。

自推进常态化“十条措施”以来,丰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应急管理专题会议,牵头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督查检查,协调解决安全重大疑难问题,坚持每月不定期调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以上率下,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县安委办及时印发了《贯彻落实“十条措施”的通知》,在中秋、国庆等“两重两新”时段,组织重点行业部门召开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议,通过对重点行业(领域)当前存在主要安全风险的分析研判,形成了行业(领域)风险问题清单,细化了管控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安全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控事故、防灾害”的核心目标,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管人员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在安全生产领域积极推行举报奖励制度,今年以来,“12350”热线共接受举报160余起,查证核实、兑现举报奖励20起。(敖合堂)

彭水县:三举措构建常态化督查警示机制

彭水县“三举措”构建常态化督查警示机制,确保“十条措施”常态化监管机制在全县落地见效。

“十条措施”落实有分工。彭水县在市安委会关于“十条措施”落实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对措施落实进行分工,分别明确了县安委会、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在落实“十条措施”时的工作责任及工作考核标准。“4+2”督查促落实。“4”代表4个季度督查考核组,负责每季度末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考核,“2”代表由县安委办、县减灾办分别组建的2个日常督查工作组,负责在“两重两新”等时段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曝光约谈强警示。县安委办实时汇总各督查组督查发现的各类典型问题。在全县每季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例会上、县常务会上,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点名通报,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胡瑞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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