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
渝应急发〔2023〕2号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定级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应急局,有关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与监督检查“一体化”,特制订《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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