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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6-03-11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扣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突出学思践悟,筑牢习近平法治思想根基。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法研讨3次,深刻领会“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组织全局集中学法活动5次,有效提升了全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健全决策机制,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年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风险评估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20余场,征集意见建议300余条,采纳合理建议180余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强化制度供给,提升行政立法与文件管理质效。聚焦应急管理实践急需,统筹推进“立改废释”,构建系统完备的“5+5+100+N”法规制度体系。一是立法工作取得突破。《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订)》文本已臻成熟,拟列为2026年审议项目;《重庆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均已完成立法调研并形成草案。二是标准建设持续强化。新申报应急管理地方标准3项,累计发布地方标准90部,推进技术规范、隐患排查、监督检查“三标融合”。三是文件管理严格规范。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论证审核、定期清理机制,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全年审查各类文件20余件,出具审核意见100余条,发布《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废止文件3件,确保制度统一。

(四)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行政执法提质增效。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一是体制机制实现创新。市级层面明确业务处室主抓监管计划、执法总队专司行政处罚,基本形成“管执分离、管执协同”新格局。中心城区应急管理局全面实行“局队合一”,执法支(大)队长进入局班子,强化了一线执法力量。二是执法协同高效顺畅。制定实施《重庆市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同联动工作规则(试行)》《中心城区应急管理行政检查计划》《跨区域调度办法》等制度,推动执法队伍、事项、监管、监督、平台“五个一体化”,建立“市级主统、区县主战、镇街联动”三级响应机制。三是数字赋能深度应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主体100%入驻“数字应急·监管执法一单清”系统,并全量融入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平台。全年对9285家企业实施的行政检查实现全程网办、自动留痕、数据可溯,执法精准度和透明度大幅提升。

(五)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梳理形成15项问题清单并全部闭环整改销号。一是严格执法事项管理。公开发布涵盖385项事项的《重庆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确保执法于法有据。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创新执法服务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检查计划线上报备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检查前“提前告知”制度。统筹中心城区年度检查计划,使受检企业次数同比下降10%,实现降频提质增效。广泛运用“说理式、警示式”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行“一企业一方案”精准执法,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满意度显著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六)加强权力监督,构建严密规范制约体系。一是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编制并实施《行政检查事项裁量权基准》等5个裁量权基准,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程序。二是健全监督协同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协同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严格责任追究。依法妥善处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通过案例剖析倒逼执法水平提升。

(七)推进政务诚信,强化阳光透明服务效能。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印发跨区通办事项清单,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清理优化一批证明材料,形成“免提交”清单。二是加强政策公开与互动。梳理公开政策文件与高频问答,畅通政策咨询和投诉渠道。统筹协调“渝快办”客诉问题快速处置。三是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新谋划“法治·危险化学品数链全维智管”应用,通过论证纳入市级数字化应用“一本账”,以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

(八)创新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与责任清单。一是拓展普法阵地。线上依托官网、政务新媒体开设专栏;线下打造“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品牌,采用“智能+体验”模式,年度线下活动吸引超20万人次,网络曝光量破千万。利用全市91个应急科普体验馆开展常态化普法。二是促进普法融合。在执法、许可、调查全过程推行“执法办案+普法宣传”。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成功举办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吸引超10万人参赛。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针对不同对象精准普法,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应急管理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

(一)牵头抓总强统筹,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法3次,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十二个坚持”核心要义。主持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考核,细化责任清单,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与应急管理业务同谋划、同推进。

(二)示范引领促落实,提升法治履职效能。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参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牵头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月”等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邀请法律专家结合行政败诉案例授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立法项目、执法改革等“三重一大”事项,均履行合法性审核、专家论证等程序,确保决策依法合规。

(三)严督实查保落地,强化法治刚性约束。聚焦基层执法能力薄弱、法规标准应用不足等问题,牵头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机制。强化法治宣传实效,带头推广“执法办案+普法宣传”模式,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助力提升全系统法治素养和社会公众应急法治意识。统筹推进数字法治建设,牵头优化“数字应急・监管执法”系统,推动执法数据共享,以科技赋能提升执法监管法治化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规制度供给质效有待提升。面对超大城市复杂严峻的公共安全风险挑战,部分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进程尚需加快,法规制度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不足。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存在立项与发布衔接不畅、部分标准宣贯实施不到位等问题,“重制定、轻应用”的现象仍然存在,标准对基层工作的实际指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基层行政执法能力亟待加强。部分区县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力量配备不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突出,难以适应日益繁重和专业的监管执法任务。数字化执法装备(如手持智能终端)的应用普及率不高,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赋能执法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少数基层执法人员在法律适用、程序遵守、证据固定、文书制作等方面仍存在瑕疵,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需持续提升。执法监督的常态化、机制化建设有待深化,内部监督的刚性约束和外部监督的有效协同仍需强化。

(三)普法宣传精准实效仍需突破。普法宣传方式仍存在依赖传统路径、形式创新不足的问题,运用短视频、直播、互动游戏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的能力有待加强,普法产品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传播力不足。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不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社区居民、在校学生等不同群体的差异化、个性化普法需求研究不深、供给不足。基层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具有地方特色和应急管理行业特点的普法品牌培育不够。

四、2026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持续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特别是强化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

(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立标。加快推进《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订,争取2026年审议发布。有序推进《重庆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制定)》《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制定)》《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制定)》立法进程。建立规范性文件内部工作制度,压实起草处室、审核备案处室责任完善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立改废释”工作机制,加快急需标准的制修订进度,强化已发布标准的宣传、培训、实施和监督评估,切实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和规范引领作用。

(三)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巩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健全“一支队伍管执法”运行机制。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服务型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加大“数字应急·监管执法”系统推广应用和功能优化力度,推动执法数据共享互通,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智慧监管”等新模式。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外部社会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严格执法责任追究,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持续擦亮普法宣传品牌。深入实施”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理念、载体和方式,大力创作推广短视频、微动漫等适应新媒体传播规律的普法产品。持续做优“安全生产月”等品牌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建好用好应急科普教育阵地。针对不同受众特点,开展菜单式、订单式精准普法。加强应急管理法治文化建设,挖掘宣传依法应急、依法治安的先进典型,推动法治精神融入应急管理血脉。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相统一,完善涉企执法制度规范,落实“无事不扰”要求,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高效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强惠企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助力市场主体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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