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矿产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为主动适应国家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非煤矿山行业转型升级发展,市应急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多次征求区县、社会公众、以及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林业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召集市级部门专题讨论1次、市政府安全专家讨论1次。
二、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十四五”期间非煤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以及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法治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技术体系、社会共治体系、专家服务体系“四化六体系”建设;提出到2025年,“四化六体系”建设落地见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非煤矿山发展格局形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重点措施。包括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补齐安全监管短板;优化采矿权设置,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严格监管监察执法,逗硬事故责任追究;严格安全基本条件,狠抓事故源头管控;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速“四化”建设,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等6个方面22项重点措施。
(三)强化保障。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要求,分年度依次开展“标准化年”“机械化年”“信息化年”“规模化年”活动,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突破。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实施意见》主要创新点有三个方面:
(一)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引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推进安全绿色矿山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二)立足“两个根本”,坚持标本兼治。《实施意见》提出“四化六体系”建设,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是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两个根本”的具体实践,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行动。《实施意见》对近些年重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企业“长期抓标准化、平常抓‘日周月’、关键抓总工、重点抓一线岗位操作规范”管理体系进行了规范固化。
(三)集大成,适应新形势。《实施意见》是贯彻国家对非煤矿山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等要求的“集大成”;是适应新形势,落实国家矿监体制改革以来系列文件要求,从更高层面推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落地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