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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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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 2025-06-18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8 |
重庆市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安置市级考试考核选岗简章
重庆市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安置市级考试考核选岗简章
为做好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市级考试考核选岗工作,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重庆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选岗办法(试行)》(渝消防员安置协作办〔2025〕1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二、选岗单位及计划
详见《重庆市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安置市级考试考核岗位表》(附件)。
三、报考对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12月退出且选择转岗的退出消防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25年6月19日9:00至6月20日18: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二)提交报考申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才网(https://www.cqrc.net/)点击首页滚图“重庆市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安置市级考试考核选岗”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报考人员进入登录界面后,输入本人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进行登录。若无法登录的,可及时与市协作机制办公室联系。
2. 登录报名系统后,可查看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岗位数量、岗位情况(岗位职责、是否设置用人单位考试、成绩计算方式)等内容。选择报考单位后点击“报名”进入报名页面,上传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完成上传证件照提交报名信息,系统将对上传的证件照是否符合考务要求进行审核(请上传1寸证件照,格式为png、jpg、jpeg,且不超过2M,不得张贴使用队伍制服照片)。
3.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初审及审核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本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查询审核结果,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及时修改报名信息,重新等待审核。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6月23日12:00前结束审核修改。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6月24日9:00至24:00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考试当天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统一考试、量化评分、用人单位考试(部分岗位设置)。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不作开考比例限制。
(一)考试
1.统一考试
(1)考试形式
采取闭卷笔答形式,以百分制计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文写作、重庆市情等,不印发或指定参考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
(2)时间及地点
①时间:2025年6月25日9:30至11:00。
②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产业园南区(具体考室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
2025年7月3日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量化评分
(1)量化评分为报考人员档案材料记载确定,且按规定审定公示。
(2)公布量化评分。2025年6月25日11:00后,在考试场地张贴。
3.用人单位考试
(1)用人单位自行确定是否组织及具体考试方式,详见附件,以百分制计分。统一考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用人单位考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用人单位考试的人选,按照人数与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人量化评分×70%+统一考试成绩×10%折合计算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实际参加用人单位考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若最后一名进入用人单位考试环节人选折合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进入用人单位考试的人选经确认自动放弃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折合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用人单位考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3)用人单位考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形式等由用人单位自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用人单位考试的,视为放弃用人单位考试资格。
(二)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是否设置用人单位考试,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不设用人单位考试:市级考试考核总成绩=量化评分×70%+统一考试成绩×30%;
设置用人单位考试:市级考试考核总成绩=量化评分×70%+考试成绩(统一考试成绩×10%+用人单位考试成绩×20%)。
六、考察
用人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考察方式,根据市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设置用人单位考试的,若考生未参加的,不列为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作为考察人选。若实际进入考察范围人数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进入考察范围人数开展考察。
七、确定接收人选和公示
(一)用人单位将《市级考试考核选岗排序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协作机制办公室。原则上按市级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序先后确定接收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量化评分高者优先。用人单位不按市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接收人员的,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市协作机制办公室,经市协作机制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逐级审批后实施。
(二)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由市协作机制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市级考试考核选岗排序表》排序先后顺序,依次递补确定接收人选。市协作机制办公室线下公示市级考试考核选岗结果。
八、接收报到
市级考试考核选岗人选确定后,市协作机制办公室将其档案移交用人单位,并根据用人单位拟定的岗位职务,开具《退出消防员转岗介绍信》。退出消防员持《退出消防员转岗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用人单位报到上岗。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可结合个人、家庭等情况,自愿报名参加市级考试考核选岗。未选岗成功的,可参加市属国有企业双向选择选岗或由本人所在安置地区县协作机制办公室安置。
(二)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供有关内容,自觉遵守有关考试考场纪律。若在报名和考试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市级考试考核选岗资格。
(三)如有政策疑问或报考技术问题,请及时咨询。市协作机制办公室电话:023-63219269;技术咨询电话:023-67131610。
附件:重庆市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安置市级考试考核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