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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渝减办〔2024〕22号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减灾委,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时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4〕60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认真学习贯彻《预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预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是应对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形势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落实救灾救助各项责任措施、及时高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依据。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统称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救灾救助工作在防灾减灾救灾全局中的基础地位和关键作用,将贯彻落实《预案》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效能的主线,与防灾减灾救灾领域重大任务、重点工程结合起来,推动构建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救灾救助机制,落细落实准备措施,切实提升救灾救助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二、结合实际,组织预案修订。《预案》坚持以防为主工作理念,按照“救于成灾之前”的宗旨,在原基础上新增了启动响应的“可能性条件”,降低启动响应条件,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救灾资金预拨机制。前期,市减灾办已提前对区县预案修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区县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按照《预案》最新要求和精神,结合本地区灾害特点、风险形势、历史灾情等,抓紧推进本级和乡镇(街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要对本地区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摸底,围绕预案的覆盖范围、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开展评估,总结梳理近年来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救助效果、短板不足等,作为推进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依据,并加强与市级预案和同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预案的衔接。新修订预案要按照规范程序审批并报上级备案,区县预案于9月底前完成并以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乡镇(街道)预案于12月底前完成。

三、健全机制,发挥引领作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救灾工作新形势、新变化,着眼极端灾害情况下的救灾救助需求,立足职能职责,健全工作机制,主动融入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要加强上下协同联动、部门应急联动、军地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建设,细化各方面职责任务,优化整合应急资源,凝聚救灾救助合力。要完善灾情会商研判和预判机制,细化完善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程序和预启动具体标准等,实现早启动、早响应、早救助。要优化救灾资金快速拨付机制、救灾物资快速调拨和发放机制,提升救灾物资保障能力水平。市、区县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和综合统筹作用,制度化落实灾情会商、响应启动、跟踪督促等职责,健全部门间、区域间灾情获取、信息通报、需求研判等机制,更加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四、加强演练,确保预案落地。各区县要建立健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演练制度,灵活采用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定期组织救灾救助工作涉及的单位、人员、物资、装备等开展演练,通过演练检验机制、锻炼队伍,发现问题、提升能力。要在各类综合演练中设置救灾救助专题,开展灾情统计、帐篷搭建、人员安置、物资调拨、损失评估等相关科目的演练,检验提升管理人员、救灾队伍、灾害信息员等救灾实战能力。应急管理部门、粮储部门要针对应急物资保障职能划转情况,联合开展救灾物资调拨演练,确保流程顺畅、快速高效。要加强演练评估,及时对预案执行情况、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救灾联动机制运行情况、救灾物资装备适用性、公众意见等进行分析评估,持续完善应急机制、应急准备、应急措施,实现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力求预案实用管用好用。

五、强化保障,增强预案效能。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预案》保障措施要求,制定配套制度、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健全物资配送分发人员组织、队伍培训和建设管理等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级应急物资储备职责调整期物资调拨正常运转。要结合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救灾物资保障规划等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物资、队伍等应急准备,建设培育专业化救灾和物资保障团队。要加强工作指导,启动应急响应时,根据响应等级和预案规定,针对性地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任务,确保资金、物资、通信信息、装备设备、人员力量、宣传培训等措施落实落地。

市减灾办将适时组织召开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听取区县预案修订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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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白鹏程;联系电话:6301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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