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安办〔2024〕31号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应急管理好新闻征集
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中央驻渝媒体、市属主流媒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充分展示我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改革发展成就,提高社会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级各类媒体推出了大量报道,涌现出一批形式好、能量正、效果好的精品力作,营造了全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为鼓励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积极投身应急管理新闻报道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应急管理好新闻征集推荐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丰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丰都县减灾委员会。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启动,5月下旬完成。
三、参与对象
中央驻渝媒体、市属主流媒体、区县主流媒体。
四、活动流程
(一)推荐好新闻作品(4月1日—5月10日)。
1.作品要求。
作品包括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类、新媒体类等应急管理新闻作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舆论导向正确,突出时代精神,守正创新,社会效果好;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新闻性强;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审美格调,视角独特新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广播电视特点突出,传播方式多样,感染力强,充分反映我市应急管理改革发展情况。参评作品应是2023年至2024年5月10日期间在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对外公开的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上刊播的有关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新闻作品。每个媒体单位选送作品不超过5件。
2.作品报送。
各单位于2024年5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新闻宣传处。(区县媒体好新闻作品由区县应急管理局统一报送。)
(二)评选好新闻作品(5月11日—5月20日)。
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小组,对征集的新闻作品开展初评和复评。拟对消息、通讯、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新闻作品,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按照一等奖每名2000元、二等奖每名1500元、三等奖每名1000元进行奖励。
(三)颁奖仪式(5月下旬)。
拟于5月下旬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应急管理好新闻作品颁奖仪式。
附件:1.2024年度重庆市应急管理好新闻作品推荐目录
2.2024年度重庆市应急管理好新闻作品推荐表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国力18996985009,周红15215155385;邮箱:cqsafet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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