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五一”期间及非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渝森防办〔2023〕11号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五一”期间及非防火期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森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会商研判,预计今年“五一”期间我市大部分地区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但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可能达到3级(较高危险)。今年汛期(5—9月)我市仍是高温少雨天气,结合近几年森林防火经验,极端气候仍有可能出现,森林防灭火形势仍旧复杂严峻。今年“五一”假期长达5天,随着疫情结束,旅游行业进入旺季,进山入林、旅游休闲活动将显著增加,林区农事、生产用火,野炊、烧烤等非生产性用火增多,火源管控难度大。按照《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5月10日至7月10日为全市非森林防火期,但去年夏季遭遇极端高温连晴天气以来,我市秋冬春三季连旱,近日虽有降雨,部分地区干旱情况并未缓解,防火形势依然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及全国、全市春季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和非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应对极端高温天气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带来的不利因素,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各区县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责任感,坚持常态与非常态并重,时刻谨记去年多发、突发山火教训,切忌麻痹大意、心存侥幸,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抓牢抓实“五一”节期间和非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确保森林火灾防控形势稳定向好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区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强总理批示要求,努力推动《意见》精神落实落地。要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结合“五一”节期间防火工作特点,将旅游景区作为防火重点纳入到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增强防火意识和责任心。乡镇(街道)政府要与旅游经营主体签订防火责任书。公安、文旅、应急、林业等行业部门加强对林区、旅游景区、景点等督查检查,强化行业监管,切实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
(二)加强监测预警。各区县要密切关注火险形势,气象、应急和林业等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严格落实响应措施,要将每日森林火险信息及时发送到基层和护林巡护员手中,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发布橙色以上预警信号时,要及时启动响应机制,加强巡山守卡,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确保科学设防、有备无患。
(三)严格火源管控。在旅游景区入口设置“防火码”,严格落实扫码入林制度,护林员要加强巡山守卡,对于随身携带的火种一律按规定暂管。加强林区、旅游景点的防火宣传,对重点林区、旅游景点要运用好广播视频、LED宣传屏、宣传折页、手册等多种手段,增强游客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减少人为火灾。各区县森防办要组织开展检查指导,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国有林场、旅游景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强化应急处置。节日期间,各级专业、半专业队伍要强化备勤训练和战斗值班。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天气,各救援队伍要开展带装巡护,扑火物资装车备勤,“以车代库”,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指导旅游景区在高火险时期及时发布游客入园指南,做好紧急避险预案,致力营造“安全、平稳、有序”的旅游氛围。
二、抓牢抓实非防火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强化隐患排查。各区县要突出春防督查、汛前综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隐患治理,建立台账,闭环管理。根据市委火灾隐患排查专题会议精神,近期应急、公安、文旅、林业、教育等部门将印发《重庆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各区县要思考谋划本地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印发方案,强化督查检查,抓好闭环管理,做到隐患早排除、早整改、早落实。
(二)夯实基础设施。利用好非防火期时段,加快补齐防灭火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推进森林消防水池及管网系统,标准化检查站、防火公路、防火步道、生物阻隔带建设,及时更新老旧消防设施设备,加强基础设施维护修缮,确保物资装备、道路设施状态良好,实现拉得出、用得上、能扑灭。
(三)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有火必报”“归口上报”“报扑同步”等制度,严禁误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生火灾,要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科学高效处置。同时,加强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采用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和化解网络舆情风险。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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