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减发〔2023〕11号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发〔2023〕5号)精神,为做好今年全市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宣传主题,提升全民素质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到做好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各项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增强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素养。
二、聚焦宣传重点,紧贴基层实际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以城乡社区、学校、医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为重点,组织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基本知识和灾害应对技能培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特别是要加强极端性灾害天气的风险识别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要面向儿童、老人、残障人士等不同社会群体开发和推送防灾减灾科普读本、动漫、游戏、影视剧、短视频等公众教育系列产品。要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和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风险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活动声势
要坚持传统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交传媒等载体,利用户外大屏、楼宇字幕、灯箱展板、道旗灯杆等街头平台,通过公益广告、主题海报、宣传标语、专题节目、集中采访、专家讲座、在线访谈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5月12日要在广场、商圈或主干道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现场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要充分依托科技场馆、城市森林公园、应急培训演练和教育实践基地等公共设施,积极开展教育体验活动。全市将统一制作发布主题海报、公益宣传片、宣传折页、广播录音等宣传品电子版,并深入基层开展应急知识大篷车巡演等活动。
四、严格工作要求
市减灾办(市应急局)加强全市宣传周活动的统筹策划和工作督导,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紧扣主题,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组织好宣传周各项活动,并落实好相关各项重点工作。
请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于5月20日(周六)前,将本地区、本部门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送市减灾办。
联系人:马国力,电话:63151081;
邮箱:824105050@qq.com。
附件:1.2023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推荐标语
2.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