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火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渝森防办〔2023〕1号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火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含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近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了贵州省近期森林火情信息报送存在的问题。通报指出,贵州省1月29日12时,黔南州都匀市发生森林火灾,一直未报告,31日12时上级电话要求报送火情信息,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得知发生了火灾,反复去电省森防指办公室要求迅速上报情况,直到17时才报送两页白头纸;1月30日,贵安新区连续发生8起火灾,均未报告国家森防指办公室;1月31日15时,黔南州贵定县发生森林火灾,当日19时卫星监测热点反馈为农事用火,直至2月1日14时省森防指办公室才电话报告为林火且正在扑救中;充分暴露出贵州省对贯彻国家森防指有关规定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塞责,给上级及时了解掌握信息、作出部署、调度资源、尽快扑灭火灾等工作造成很大被动。
我市森林火情信息报送类似情况也时有发生,个别区县存在火情信息迟报瞒报、调度不清、掌握不实、报送不规范的问题,有的是火灾引发了舆情才报送信息,有的甚至是发生火灾后一灭了之,消于无形,各区县森防指办公室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火情信息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森防指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订对策举措的重要依据,国家森防指、应急管理部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火情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按照“有火必报、逐级报告、如实上报、归口报告”的原则,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现对进一步加强火情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必须及时准确报告,严格报送程序
(一)要逐级归口报告。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接报火情信息时,要逐级归口报告,市森防指或办公室(市应急局)特殊情况可直接报告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各区县党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时,需同时抄报市森防指办公室(市应急局)。
(二)要严守报告时限。接报火情后,原则上1小时内上报市森防指办公室。各区县森防指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卫星热点及舆情监测的核查,1小时内反馈至市森防指办公室。
(三)要如实准确报告。各区县森防指办公室报送火情信息时,要突出重点、条理清晰,并为所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严防因迟报、误报、瞒报和漏报等贻误火灾扑救。
二、必须主动掌握情况,严抓报送质量
(一)要加强信息获取和共享。要进一步加强各森防指成员单位、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主动搜集火情信息,及时通报和共享,不能坐等信息。
(二)要提高信息质量。火灾发生后,要迅速查清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火势、林相、交通、天气,火场周边及重要目标情况、组织扑救情况、起火原因等要素,报送内容要真实、数据要核实,文字精炼、格式规范,确保报送质量。
(三)要加强舆情引导。要实时关注火灾舆情动态,积极协调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通过主流权威媒体发布信息,对制造传播谣言、恶意拼接信息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做好火灾舆情引导工作。
(四)要提高业务能力。各地要加强值班人员、业务人员培训轮训。值班人员要做到随时掌握火情发展动态,实时跟进火灾扑救进展,按规范报送火场情况,绝不能出现业务不熟悉、火情不调度、情况不清楚等情况。
三、必须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
(一)落实报送机制。各地要刚性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运行机制〉的通知》(国森防发〔2020〕6号)、《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火灾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森防办发明电〔2022〕48号)、《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火灾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渝森防办〔2022〕21号)等文件要求,同时制定完善属地火情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火情报送责任人、报送程序和奖惩措施。
(二)加强问题通报。市森防指办公室将适时通报各区县火情报送情况,重点对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准确,卫星热点、舆情监测反馈不实,火场面积数据与卫星热点像素出入较大等情况进行通报,负面通报的区县将纳入年度考核扣分。
(三)严肃追责问责。市森防指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有火不报、故意瞒报、弄虚作假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情节性质严重的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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