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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面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通告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面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通告

根据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部署,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承接煤矿安全监管的多项职能。为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应急局决定面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原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重庆矿监局)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根据职能相关、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熟悉承接业务,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所需岗位。

二、遴选范围、职位和名额

(一)遴选范围。职能移交前,在重庆矿监局具体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查、煤矿检验检测机构认证以及煤矿相关人员培训职责的人员。

(二)遴选职位和名额。市应急局机关及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共计5名。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重庆矿监局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重庆矿监局所属参公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为工科类、理科类。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市应急局公众信息网(以下简称公众信息网)公开发布遴选通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须结合个人意愿与单位审核把关。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4日(星期三)18:00前。

2.报名资料及方式

(1)经重庆矿监局签章同意后的《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面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

(3)公务员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

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yz67511639@163.com,并电话确认查收。报名人员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遴选资格。

3.资格初审

市应急局按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报,过时未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应急局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继续进行遴选。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

(三)笔试

考试内容按照“招什么人才,考什么知识”的原则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众信息网发布。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初定于1月6日(星期五)上午进行,具体时间由市应急局通知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准考证于笔试前通过发送报名资料的电子邮箱回复。

4.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应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面试初定于1月6日(星期五)下午在市应急局进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面试采取面试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确定面试人员: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且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具体内容由市应急局确定。

3.应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考试或得分60分以下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以后续公众信息网通知为准。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轮次由市应急局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报名推荐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总成绩计算及入围考察对象的确定

经笔试、面试后,各岗位遴选计划人数按2: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总成绩计算如下:

1.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2.考察。市应急局派出工作人员或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并查核干部人事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从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

市应急局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分别在公众信息网和拟任职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公众信息网及时通告。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七、相关未尽事宜,由市应急局人事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王付琴,023-63012936。

附件: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面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下载:

附件: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面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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