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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启动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渝地指〔2022〕6号



重庆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启动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829日—30日,我市中西部及东北部大部分地区出现小雨到中雨,西北部及东北部偏北地区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其中,开州区、城口县等2个区县大暴雨,潼南区、合川区、梁平区等7个区县暴雨,最大雨量208.8毫米,最大小时雨量49.1毫米。本轮强降雨中,因地质灾害已造成2人死亡,避险转移撤离6075人。据气象部门预报,830日—91日,我市东北部仍有中雨到大雨,局地暴雨。

按照《重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暂行)》(渝减委202011号)有关规定,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从202283013时启动地质灾害级应急响应。

一、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区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规定,迅速进入应急状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和救援处置工作

二、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密切关注雨情水情,会商研判灾险情发展趋势,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开展24小时应急监测,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设置警戒区域,及时撤离险区群众,制定应急抢险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科学应急处置,避免次生灾害和二次伤害。

三、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配强值班力量,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市地指成员单位及时予以区县指导和帮助,派出专家组和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指导协调。



                 重庆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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