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减办〔2022〕25号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启动市级Ⅲ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7月以来,全市出现特重等级区域高温天气过程,平均降水量为91.3毫米,较常年(168.3毫米)显著偏少5成;8月以来,受强盛副热带高压影响,全市出现新一轮连晴高温少雨天气,局地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受此高温天气过程影响,部分区县发生干旱灾害。据《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统计显示,截至8月26日16时,此次干旱灾害过程导致万州、涪陵、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北碚、渝北、巴南、黔江、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万盛、綦江、潼南、铜梁、大足、荣昌、璧山、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州、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36个区县(含万盛经开区)223.8万人受灾,因旱需生活救助80.64万人,需政府救助人数达到80万人以上。根据《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2〕14号)规定,经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报请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决定于2022年8月26日17时,针对此次干旱灾害过程启动市级Ⅲ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实地查看灾情,指导做好救灾救助工作。
请有关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2〕14号)规定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救灾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医疗服务”,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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