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减办〔2022〕20号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启动市级Ⅳ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彭水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7月以来,全市出现特重等级区域高温天气过程,平均降水量为91.3毫米,较常年(168.3毫米)显著偏少5成;8月以来,受强盛副热带高压影响,全市出现新一轮连晴高温少雨天气,局地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据《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统计显示,截至8月11日16时,涪陵、北碚、黔江、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铜梁、荣昌、梁平、城口、丰都、武隆、忠县、开州、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彭水等24个区县上报干旱灾害,其中彭水县因旱需生活救助人口3.0686万人,超过该县乡村人口(26.34万人)的10%以上。根据《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2〕14号)规定,经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并报请市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批准,决定于2022年8月12日10时,针对彭水县启动市级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检查指导救灾工作。
请彭水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按照《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医疗服务”,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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