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渝森防指〔2022〕4号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高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按照《2022年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点》《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3月2日至4月30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应急局、市林业局等成员单位,对各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春季以来,全市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各区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春防期间,全市共发生3起森林火灾(其中,武隆2起,涪陵1起),受害森林面积28.3亩,未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二、主要做法
(一)政治站位高。各区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尤其是应急、林业、公安都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树立“无火可救才是森林防火的最高境界”的理念,都能做到“防中有救、救中有防、防救结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我同行”的工作机制,统分结合、防灭一体、齐抓共管,共筑防火墙、共织兜底网。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一线督查、召开专题会、下发通知、制定专项方案等方式,抓住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点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林长制”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责任,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安全底线,全市各级林长检查指导防火工作17.9万余次。
(二)责任落实严。各区县始终能绷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这根弦,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压实各级属地管理、森防指成员单位、林区经营主体、一线护林防火人员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区县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户、户包山。各区县森防指成员单位能严格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等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落实到位;突出抓好林区“点线面”状经营主体建立早期处置队伍,配备防火设施设备,开展宣传教育、巡山守卡、隐患排查整治,开设防火阻隔带等工作;教育引导“四员”(检查员、护林员、瞭望员、网格员)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收缴违规火种,开展日常巡护守卡,排查风险隐患,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开展火情先期处理。
(三)宣传教育广。各区县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广告牌等传统媒体,以及借助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乡村大喇叭等宣传手段,重点加强对留守老人、疫木除治单位、祭祀人员、智障及精神病患的监护人、进山游客、在校学生及监护人、“点线面”状单位、返乡过节人员等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全市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2000余台次,推送短信800万余条,有效提升了广大市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四)火源管控实。各区县能把护林员管辖区域画在地图上、落在山头上、写在责任书上,明确管护区域边界和面积,对管辖区域内(林耕结合地)焚烧地边地堰、农作物秸秆、农业生产废弃物、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以及游人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燃放可移动火源等重点火源实施靶向管控。全市3700余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卡),3.5万余名护林员在岗值守,开展巡山守卡,巡护管理野外用火,坚持扫码入林,春防期间累计扫码260余万人次。
(五)隐患排查全。各区县能加强可燃物清理和林地抚育,对林城接合部、林村接合部、林耕接合部、林缘地带、山区道路两侧、重要设施周边等关键重点部位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减少火灾隐患。对林区隐蔽祭祀场所、农家乐、废弃建筑(仓储)、涉林作业工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排查,对可能出现野外用火和引发火灾的场所采取强有力的管控,持续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全市共出动检查8541人次,收缴火种3476个(件)发现、制止问题917个,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76起,处理87人,罚款17.53万元。累计治理输配电火灾隐患1559处、总长度约1736.3公里。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的重大风险隐患。
(六)应急准备齐。各区县能及时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配套制订工作手册,建立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开展无脚本、不定时的双盲实战演练,不断磨合队伍,熟悉预案处置指挥程序,锤炼实战技能;规范物资储备管理,强化物资装备检修保养,确保始终保持最佳状态;加强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提升训练,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靠前驻防,开展联防联控,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区县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布控网格存在盲区死角。长寿区存在责任落实不细,重点人群监管责任书签订不规范,责任人意识不够;秀山县川河盖旅游景区未与景区经营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黔江区城市大峡谷景区未与景区经营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武隆区天尺情缘景区未与经营主体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武隆区长坝镇对排查出的输电线路隐患,长期未得到整改,也未上报给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石柱县国有林场辖区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台账不全,签订的责任书与台账不一致。
(二)森林防灭火工作资料不规范。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丰都县、北碚区、忠县、梁平区、合川区森林防灭火资料不规范,杂乱无章,没有专人进行归档管理。
(三)森林防火宣传氛围不浓。南川区金佛山景区主要进出道路宣传氛围不浓,没有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卡点;丰都县、梁平区森林防火宣传氛围不浓,宣传手段方式单一。
(四)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截至目前,万州区、黔江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渝北区、合川区、綦江区、潼南区、忠县、开州区、云阳县、巫山县、巫溪县、秀山县等14个区县尚未完成森林火灾预案修订。
(五)应急处理能力不足。荣昌区双河街道岚峰检查站扑火物资过于简陋;潼南区综合防火物资仓库物资摆放不规范,大量物资堆放在物资仓库主要入口处;万盛经开区存在装备物资维护保养不及时,部分装备不能正常使用或者超过有效期等问题;忠县部分乡镇扑火人员年龄偏大;垫江县扑火队伍体系不健全、装备使用不熟练;合川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训练不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政治站位务必准确到位。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虽然是个别乡镇(街道)和经营主体的问题,但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虽然大部分区县多年甚至十年以上未发生森林火灾,但我们仍然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森防指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一地出事故,全市受教育”的理念,举一反三、对号入座、专题研究,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切实做好当前特别是高温汛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各级责任务必压紧压实。各区县要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要求,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护林员巡护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更严格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更扎实的举措,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真正实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
(三)宣传教育务必突出效果。各区县要加大防火宣传碑牌的制作、警示标语的张贴(悬挂)及火险的预报,开展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宣传,教育警示群众注重防火安全,增强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特别是对留守老人、小孩、痴呆等特殊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度、广度上下功夫,重点抓好偏远地、林缘地、人员集中地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让他们入脑入心,确保宣传教育落实到人头,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切实建立起群众间相互教育、相互影响、相互监督的群防群治机制,构建起“全民防火”的新格局。在高温伏旱期,特别是有针对性的开展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发布后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不同预警信息需要公众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提高防火意识,让森林防火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四)火源管控务必既严又实。各区县要结合高温伏旱期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确保火种不进山、林区无明火。要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巡山守卡,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手段,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对林区儿童、留守老人、智障人员等易引发林火的高危人群,要逐一落实监护责任和监护措施。要切实加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管理,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控林区上坟烧纸、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重点部位死看死守,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必要时,区县要发布防火戒严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五)隐患排查务必精准全面。各地要按照相关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确保隐患排查整改“最后一公里”不出现“断头路”,“最后一米”不出现灯下黑,形成工作闭环。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塞罕坝机械林场时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六)农事用火务必管控到位。今年以来,因农事用火引发火情和森林火灾13起,近三年农事用火(烧灰积肥)引发森林火灾居高不下,管好、管住、管严农事用火迫在眉睫。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划定森林防火区,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耕结合地及林缘线外100米范围内,严禁开展杂草秸秆焚烧等工作。要与农委、环保等部门一道,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建立完善防火区农田信息数据档案。也可以制定出台《各区县农事用火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乡(村)规民约,让老百姓相互教育,相互约束,相互监督,自管自治,良性互动。防火期内,通过乡镇(街道)及村组干部蹲点值守,落实禁烧责任,帮扶利用等措施,减少农事用火火灾隐患,切实解决农事用火与森林防火之间的矛盾。
(七)执法处罚务必秉公严格。各区县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野外火源、违法违规用火、违法违规作业、违规进入林区、超越开放界限旅游等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采取警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不怠,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始终保持对易引发森林火灾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严肃震慑“肇事者及相关人”。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火灾原因,严惩肇事者,提高打击震慑效果,查处一起、警示一方、教育一片。
(八)应急处置务必准备充分。各地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战备工作,靠前驻防、加密巡护。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的刚性要求,确保组织指挥坚强有力,坚决杜绝情况不明、仓促上阵和消极等待、坐失良机等问题。坚决防止因指挥不当、组织不严密造成人员伤亡。各地森防指要对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火灾处置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建议相关部门严肃追责。
各区县森防指要派出工作组采取专项督导、抽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手段,全覆盖深入各林区检查督导森林防火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进行通报。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督查责任,采取分片包干负责的形式,督促指导一线森林防火工作。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方式,直奔林区、森林防火卡点,暗查暗访,做到督查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有效推动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