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市进入2022年汛期的通知

渝汛指〔2022〕6号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全市进入2022年汛期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气象水文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20225月1日时起全市进入汛期。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面对极端天气频发重发,世界疫情持续和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尤为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认真贯彻全国暨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为鉴,强化防汛抗旱责任担当,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突出抓好大江大河、过境洪水、暴雨山洪、城市、局地干旱水旱灾害的防范应对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水旱灾害责任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两条底线”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区县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全面进入汛期工作状态,加强值班值守,科学精准调度,及时共享重要信息。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渝汛指〔2022〕6号 关于全市进入2022年汛期的通知.pdf

主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190056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9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59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