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关于恢复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区县分中心,各考试点,各培训机构及有关单位:
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趋于稳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14日起,有序恢复全市安全生产考试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序恢复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
自2022年4月14日开始,有序恢复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根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应急发〔2021〕100 号)要求,优先恢复安排已整改验收合格的考试点的考试工作。对仅完成理论考场整改的考试点,经远程视频监控预验收合格的,可恢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复训考试。考点按照渝应急发〔2021〕100 号文件要求,完成全部问题整改的,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恢复特种作业人员初训考试。
二、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
各考试点、各培训机构、有关单位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
一是加强管控。在渝所有考生在参考前必须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未在渝考生提倡就地参考。必须将考生“渝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纳入培训考试资格必查内容并纳入考试档案,对近14日内来渝、返渝的考生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管理,自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暂缓纳入培训考试范围。
二是加强防疫。培训考试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间隔坐”等疫情防控措施,考前必须做好考场消毒工作,配备防疫物资。
三是加强排查。各考试点恢复考试前,要开展考场安全条件、考试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检查,确保考试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责任
区县考试机构(分中心)要加强领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当地社区疫情防控具体要求,严格审查报考学员申请材料要件和近期行程信息,对不符合考试资格条件和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坚决不安排考试。要严格考试纪律,对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严肃处理。培训机构要落实培训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高培训质量,抓好防疫工作。考试点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考点责任,严守纪律,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