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应急发〔2022〕5号
重 庆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
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万盛经开区应急局,各矿山企业,有关单位:
复工复产历来是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根据全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家矿监局《关于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3号)要求,现就做好节后矿山复工复产以及冬奥会、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治为工作主线,以深化落实“十条措施”和“一线岗位责任制”为工作抓手,以严格监察监管执法为工作保障,坚持一开张就严肃起来、紧张起来,大力营造严格执法依法治矿的工作氛围,努力实现矿山“零事故、零死亡”目标,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节后矿山复工复产以及冬奥会、残奥会和全国两会安全,为全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企业主体“六到位”。
各矿山企业是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一是方案制定到位。各矿山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复工复产。二是人员培训到位。对所有员工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新进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关键岗位或关键作业人员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员工在岗位、在状态、在现场。三是风险研判到位。组织员工对工作环境、设施设备和劳保防护用品开展风险辨识,弄清危险危害因素、危险介质以及有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四是隐患排查到位。针对工作环境、设施设备和劳保防护用品开展全员全岗位隐患大排查,确保关键设施保持良好状态。五是关键人员到位。必须保证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在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地下矿山要有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六是总工配备到位。地下矿山、大型露天矿山要按照“五条标准”配备安全总工;中小型露天矿山安全总工配备不得低于初级职称;小型露天矿山安全总工配备可采取单独聘请、联合聘请和技术服务托管方式;安全总工配备要报送当地区县应急局备案[总工配备“五条标准”:采矿、通风、矿山机电、安全等专业毕业;五年以上矿山安全和矿山技术管理从业经验;中级以上职称;责任心强,具备履职有关能力和水平;身体健康,无相关职业病]。
(二)抓好政府监管“五件事”。
各级应急部门是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一是区域研判。对本辖区矿山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研判评估,找准复工复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策。二是动员部署。召开辖区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动员部署会议,开展警示教训,传导工作压力。三是强化责任。严格矿山“三个责任人”公示责任,建立区县应急局班子“一对一”联系矿山复工复产责任制,实施“一企一策”复工复产指导。四是严格执法。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要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工等“少数关键”履职检查。五是把好关口。严格矿山复工复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地下矿山必须经区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复工。
三、保障措施
(一)“复工必查、复产必验”,严格验收程序和责任。企业复工复产要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在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提出申请。各区县应急局收到企业复产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现场,对照验收表(附件1)逐矿逐项验收达标并签字认可,做到“复工必查、复产必验”。
(二)强化监管监察,严格事故提级调查追责。市应急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将组成复工复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组,深入到重点企业、重点区县对矿山复工复产“六到位”“五件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监察,强化监管监察执法。按照“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的要求,严格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从重进行处罚,从严追究责任。
(三)严守复工复产工作纪律。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禁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严禁弄虚作假、违规验收。
(四)实行复工复产日调度。即日起至3月31日集中复工复产期间,各区县应急局每日在“市非煤矿山微信群”报送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附件2)。
附件:1.重庆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表
2.区县(自治县)2022年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