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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应急发〔2022〕5号


重 庆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

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万盛经开区应急局,各矿山企业,有关单位:

复工复产历来是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根据全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家矿监局《关于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3号)要求,现就做好节后矿山复工复产以及冬奥会、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治为工作主线,以深化落实“十条措施”和“一线岗位责任制”为工作抓手,以严格监察监管执法为工作保障,坚持一开张就严肃起来、紧张起来,大力营造严格执法依法治矿的工作氛围,努力实现矿山“零事故、零死亡”目标,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节后矿山复工复产以及冬奥会、残奥会和全国两会安全,为全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企业主体“六到位”。

各矿山企业是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一是方案制定到位。各矿山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复工复产。二是人员培训到位。对所有员工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新进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关键岗位或关键作业人员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员工在岗位、在状态、在现场。三是风险研判到位。组织员工对工作环境、设施设备和劳保防护用品开展风险辨识,弄清危险危害因素、危险介质以及有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四是隐患排查到位。针对工作环境、设施设备和劳保防护用品开展全员全岗位隐患大排查,确保关键设施保持良好状态。五是关键人员到位。必须保证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在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地下矿山要有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六是总工配备到位。地下矿山、大型露天矿山要按照“五条标准”配备安全总工;中小型露天矿山安全总工配备不得低于初级职称;小型露天矿山安全总工配备可采取单独聘请、联合聘请和技术服务托管方式;安全总工配备要报送当地区县应急局备案[总工配备“五条标准”:采矿、通风、矿山机电、安全等专业毕业;五年以上矿山安全和矿山技术管理从业经验;中级以上职称;责任心强,具备履职有关能力和水平;身体健康,无相关职业病]。

(二)抓好政府监管“五件事”。

各级应急部门是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一是区域研判。对本辖区矿山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研判评估,找准复工复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策。二是动员部署。召开辖区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动员部署会议,开展警示教训,传导工作压力。三是强化责任。严格矿山“三个责任人”公示责任,建立区县应急局班子“一对一”联系矿山复工复产责任制,实施“一企一策”复工复产指导。四是严格执法。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要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工等“少数关键”履职检查。五是把好关口。严格矿山复工复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地下矿山必须经区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复工。

三、保障措施

(一)“复工必查、复产必验”,严格验收程序和责任。企业复工复产要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在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提出申请。各区县应急局收到企业复产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现场,对照验收表(附件1)逐矿逐项验收达标并签字认可,做到“复工必查、复产必验”。

(二)强化监管监察,严格事故提级调查追责。市应急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将组成复工复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组,深入到重点企业、重点区县对矿山复工复产“六到位”“五件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监察,强化监管监察执法。按照“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的要求,严格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从重进行处罚,从严追究责任。

(三)严守复工复产工作纪律。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禁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严禁弄虚作假、违规验收。

(四)实行复工复产日调度。即日起至3月31日集中复工复产期间,各区县应急局每日在“市非煤矿山微信群”报送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附件2)。

附件:1.重庆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表

2.区县(自治县)2022年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下载: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

主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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