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安全评价机构资质部分业务范围的通告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安全评价
机构资质部分业务范围的通告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注销安全评价机构资质“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业务范围的申请,其余事项不做变更,现予通告。
机构名称 |
业务范围 |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