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办实事”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让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砥砺奋进,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21〕30号)、《关于做好 2022 年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渝拥办〔2021〕3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办实事”走访慰问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时间
2022年1月中下旬。
二、慰问对象
1.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及乡镇(街道)应急办因本人患癌症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影响,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在职在岗职工;因各种原因于2021年度因公去世的应急系统职工的家属。
2. 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市应急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老党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老干部(离休)、生活特别困难的退役军人、生活特别困难党员,以及因本人患癌症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影响,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在职在岗职工。
三、申报方式
1.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统筹做好本辖区慰问对象的申报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及乡镇(街道)应急办困难职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或所在单位(科室)根据日常掌握情况提名,经单位(科室)会议集体评议、审查后书面上报区县(自治县)应急局党委(党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党委(党组)审核并将拟报送名单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市应急局党委;市应急局党委研究决定。
2. 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市应急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相关职工向所在的处室(单位)自愿提出书面申请,或所在处室(单位)根据日常掌握情况提名,经所在处室(单位)会议集体评议报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党委初审后在局内公示,并报局党委研究决定。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市应急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全面掌握生活困难党员、职工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具体困难和诉求,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走访慰问,做到“慰问一户、温暖一片、带动一片”。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要将此次慰问情况及时向本地区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可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开展走访慰问。
(二)严明纪律,加大宣传。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优亲厚友、防止多头走访重复慰问。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倡导新风正气,营造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气氛。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走访慰问活动,营造献爱心、送温暖的良好氛围。
(三)按时报送资料。请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于1月11日前将《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以电子件和盖章扫描件形式报市应急局机关党办,2月26日前将《2022年春节慰问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电子件和盖章扫描件形式报市应急局机关党办。请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于1月10日前将《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以电子件和盖章扫描件形式报机关党办。
联 系 人:徐晓婷
联系电话:15826181188,63211566
电子信箱:434776824@qq.com
附件:1.基本情况统计表
2. 2022年春节慰问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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