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森防指〔2021〕10号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高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每年1月1日到5月10日为我市春季森林防火期。2022年元旦、春节和清明等节假日也将接踵而至。2022年大事多、要事多,北京冬、残奥会进入倒计时,党的二十大下半年召开,重大会议和活动一个接着一个,多个安全稳定要求贯穿全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塞罕坝机械林场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
春季历来是我市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期,机构改革以来超过半数的森林火灾都发生在春季。2019年全年10起森林火灾全部发生在春季,2021年8起森林火灾有7起发生在春季,仅2月份就发生了5起,其中较大森林火灾1起。
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增多,森林面积的增加和林内可燃物载量的增大,同时随着春耕生产、踏青旅游,春节、清明节到来,林区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生活用火将明显增多,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日趋严峻。
当前,各地正值换届,人员交流变化较大,一些干部业务不熟;部分地区多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导致部分干部群众存在侥幸心理,思想上麻痹大意,认识有偏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和现象,都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各地必须把森林草原防灭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绷紧安全这根弦,压实各方责任,落实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不断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机制
各地要立足革新思想认识,开拓防灭火工作新思路,进一步规范各级森防指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应急管理部门承担森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及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林业部门专业防、早期救、抓行业,公安部门破火案、保治安、协同防,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防灭“一体化”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全面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
一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结合“林长制”工作,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各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度,区县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村(社)干部包组,小组长包户、户包山,压实各级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
二是明晰部门监管责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要求,细化部门防灭火责任清单,落实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
三是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林区“点状”“线状”“面状”经营主体做好防灭火工作,深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一线护林员(守卡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落细,开设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配备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巡山守卡、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四是护林员巡护责任。护林员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政策,开展管护区内日常巡护、守卡,排查风险隐患,制止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火情先期处理。
五是强化督查检查。各地森防指要组织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采取专项督导、抽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手段,全覆盖深入各林区检查督导森林防火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镇街、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多举措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元旦、春节、全国(市)“两会”、清明期间是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时期,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借助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乡村大喇叭等宣传手段,加强对进山旅游人员、外出返乡过节人员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法规宣传教育;科学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多渠道、多形式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进校园、进林区(社区),提高公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提升广大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工作专班,认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可燃物清理。强化和完善重点时段村(社区)日巡查,乡镇(街道)周检查,区县应急、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月抽查制度。
三是强化预警监测。各地要严密关注天候变化,应急、林业、气象部门要及时会商研判当地森林火险形势,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和处置准备工作。在春季防火期,遇高温等极端天气,要及时发布禁火令,提升预警响应级别。
四是强化火源管控。各地要进一步压实野外火源管控责任,切实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第一要务。倡导文明祭祀、移风易俗,要制定乡规民约,规范在林内及林缘祭祀用火行为,严防春节、清明节期间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要严格疫木处置等生产性用火的审批、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避免因生产性用火跑火引发森林火灾。强化行政交界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的联防联控。
五是强化巡护守卡。火险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时,加强森林防火检查站(哨卡)值守,严格落实进山扫码。防火期内,护林员加大巡护频度,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六是强化执法监督。各地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方式,直奔林区、森林防火卡点,暗访暗查,做到督查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程,有效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做到发生一起,侦破一起,查处一起,严惩肇事者,震慑违法犯罪。
五、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各区县依照《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指导乡镇编制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形成上下衔接的市、区县、乡镇预案体系。
二是各地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及时补充和检修维护各种扑火机具、物资和装备,按满足本地区历史最大森林火灾扑火任务需求配备、配齐各类扑火物资。
三是高森林火险期内,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驻防、靠前布防,深入林区开展带装巡护。强化区县应急系统综合性救援队伍、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防火期进山入林训练演练,熟悉林情、山情、社情,并开展防火阻隔系统(防火道路、防火公路、防火线、生物阻隔带)清扫、林下可燃物清理,变被动预防为主动防范,防火于未“燃”。一旦发现火情,务必做到快速出动、快速反应,科学指挥、全力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四是要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把确保扑火队员生命的安全放在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工作的首位,坚决杜绝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针对春防期,特别是春节、清明节等野外火源特点,细化工作部署,落实应对措施,提高处置效率。火灾扑灭后,要按照规定开展火灾情况调查,及时将调查及处理情况书面报送至市森防指办公室。
五是扎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防期间实行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归口报告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加强火情调度,及时跟踪研判,全面掌握火情信息。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严禁迟报瞒报。同时要规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及时、全面、准确报送森林火灾信息,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畅通。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