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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区县应急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渝应急办发〔2021〕24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区县应急工作人员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应急局有关单位:

为强化应急工作人员履职保障,经政府采购招标,2021-2022年度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区县)应急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现就投保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险额度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20万元/人·年(因公期间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为每人100万元;非因公期间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为每人100万元;因公期间猝死保险金额为每人20万元;非因公期间猝死保险金额为每人2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每人5万元,其中意外伤害医疗门急诊限额为5000元。

二、参保范围

各区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及应急局全体在岗职工(含非在册人员);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以下简称乡镇)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及应急办全体在岗职工(含非在册人员)。

三、保险费用支付方式

保险费用为179元/人·年,由市、区县两级各承担50%(89.5元/人/年)。保险费用支付方式为:

(一)市应急局按照89.5元/人·年标准,向承保公司拨付市级承担的保险费用。

(二)各区县应急局统计汇总辖区内符合条件参保人员,经市应急局核定后,与指定保险公司办理投保事宜,并按照89.5元/人·年标准,向相应保险公司支付区县承担的保险费用。

四、保险期限

2021-2022年度应急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为1年,起止时间为20211122日至20221121日。

五、参保程序

(一)各区县应急局按照规定的参保范围,11月29日(星期12:00,将《2021-2022年度应急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员统计表》(附件)电子件发送至邮箱:xyz67511639@163.com,纸质件加盖公章后寄送至以下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2幢人事处604室

(二)市应急局对各区县应急局报送的参保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并将核定的参保人员名单反馈各区县应急局及指定保险公司。

(三)各区县应急局根据市应急局核定的参保人员名单,于123日前完成向相关保险机构提交参保资料、支付保险费用及签订保险保单等投保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应急局务必高度重视应急系统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安排部署,及时梳理核实参保人员,落实保险经费,确保参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区县应急局要认真统筹组织本单位及辖区乡镇应急办工作人员参保。

(三)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参保人员信息收集工作,强化沟通衔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参保人员信息错报、漏报现象发生。

(四)各区县应急局要密切与市应急局保持沟通,及时反馈投保、理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将投保工作办实办好。

联系人:王付琴  联系电话:63012936

附件:2021-2022年度应急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员统计表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122

附件下载:

应急办发24号.doc
附件:2021-2022年度应急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员统计表.xls

主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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