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关于恢复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区县分中心,各考试点,各培训机构及有关单位:
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已趋于稳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22日起,恢复全市安全生产考试工作。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恢复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
自2021年11月17日开始,恢复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2021年11月22日开始,恢复全市安全生产考试工作。恢复考试后,优先安排此前已开展安全培训的班级学员考试。各考试点、各培训机构、有关单位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
二、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加强管控。将“渝康码”“行程码”纳入培训考试资格必查内容,近14日内自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暂缓纳入培训考试范围。
二是加强防疫。培训考试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间隔坐”等疫情防控措施,配备防疫物资。
三是加强排查。各考试点恢复考试前,要开展考场安全条件、考试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检查,确保考试设施设备能安全运行。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责任
区县考试机构(分中心)要加强领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严格审查报考学员申请材料要件和近期行程信息,对不符合考试资格条件和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坚决不安排考试。要严格考试纪律,对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严肃处理。考试点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考点责任,严守纪律,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培训机构要落实培训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高培训质量,抓好防疫工作。
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