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 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渝应急发〔2021〕89号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
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
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应急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259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按时完成信息录入
请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应急局(以下统称“各区县应急局”)将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三类重点企业基本情况及其销号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和执法人员基本情况等在12月10日前按照要求完成录入,做到应统尽统、应录尽录。
二、尽快组织教育培训
市应急局将在近期开展“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应用培训工作,请各区县应急局届时组织好有关人员参训,做到应训尽训、应知应会。
三、扎实开展推广应用
请各区县应急局高度重视工贸专项执法模块应用工作,扎实开展线上执法办案等应用,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和及时收集反馈推广应用工作中的问题,请在11月19日18时前将“互联网+执法”系统管理员信息表(附后)报市应急局科信处(联系人:科信处邱自成,联系电话: 023-67830191,电子邮箱110665711@qq.com)、工贸处(联系人:曾尚伟,联系电话:023-63218053)。
四、强化过程督促管理
市应急局工贸处将适时对各区县“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应用和工贸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钢铁三类重点企业开展重大隐患“销号管理”和工贸行业“互联网+执法”信息化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2.“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使用培训手册
3.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APP下载二维
4.“互联网+执法”人员信息表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