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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通告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通告

2021年第6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渝应急发〔2020〕120号)的规定,河北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4家企业(详见附件1)首次创建成为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重庆市农产品集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18家单位(详见附件2)通过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周期性复评,现予通告。

本通告中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未持续开展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


联系方式63218056,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

附件:1. 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首次创建达标单位名单

      2. 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周期性复评达标单位名单



                 重庆市应急管理

                 20211014

附件下载:

关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通告.doc

主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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