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

应急办发202114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

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应急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21〕165,我市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在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报送完成率排名第一,报送合格率排名全国第二。常务副市长王赋就此作出批示:“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副市长陈金山批示:“很好!案例深入分析是我们查找问题根源的良好方式,继续抓好该项工作,并切实将案例查找出的问题转化为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冉进红就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要求作出具体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加强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要求,充分认识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的重要意义

应急部高度重视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推动基层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直报典型执法案例,并每半年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报一次报送情况。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应急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要求,深刻认识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工作自觉,持续深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坚持要求不降、力度不减,力争我市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上半年我市应急管理系统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取得较好成效,并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这既是鼓励,更是鞭策。各区县应急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单位)要坚持要求不降、力度不减,力争我市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区县应急局要严格按照每季度至少报送1个典型执法案例的要求,分别于9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完成季度报送任务;局机关有关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每半年至少报送1个典型执法案例的要求,于12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报送任务。

市局将在9月20日、12月20日预通报各区县应急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单位)报送典型执法案例完成情况。

三、认真分析不足,加快补齐短板,进一步提高典型执法案例报送质量

典型执法案例报送采用“谁报送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形式,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向应急部指定的网站直接填报。从前期报送情况看,也有部分区县报送积极性不高,在市局多次催促下才完成报送任务。同时,我市报送案例合格率仅34.4%,虽暂排全国第二,但离排名第一名上海63.9%的合格率还有较大差距。各区县应急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单位)要认真分析不足,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进一步提高报送合格率。

四、加大执法力度,以案例报送工作推动执法效能提升

各区县应急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有效解决执法“宽松软”“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问题。一是将案例报送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要以案例报送工作为抓手和突破口,通过强有力的执法实效助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确保集中攻坚阶段取得实效。二是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要立足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执法检查,报送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三是强化行刑衔接,严格贯彻落实行刑衔接的有效机制,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强化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812

附件下载:

渝应急办发〔2021〕14号.doc

主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190056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9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59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