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通告
2021年第4号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重庆市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办法》(渝安监〔2011〕71号)的规定,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等6家单位(详见附件1)首次创建成为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重庆医药集团和平物流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详见附件2)通过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周期性复评,重庆重齿机械有限公司等1家单位(详见附件3)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撤销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现予通告。
本通告中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
联系方式:63218056,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
附件:1. 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首次创建达标单位名单
2. 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周期性复评达标单位名单
3. 撤销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名单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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