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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1-00286 [ 发文字号 ] 渝应急发〔2021〕1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1-00286
[ 发文字号 ] 渝应急发〔20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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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关于印发《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渝应急发〔2021〕16号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应急局:

按照市政府关于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

现将《全市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139



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堵源头、打终端、斩链条、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坚持源头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落实全市成品油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非煤矿山对自备用油安全规范合法,依法严厉打击查处一批非法经营汽油和闪点≤60℃柴油的行为,达到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成品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

(一)生产、经营、储存成品油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二)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且储存方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三)出租、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

(四)非煤矿山内设自备用油加油站(点)设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自备用油油品来源合法、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对外销售情况的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731日,为期6个月,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28日)。各区县应急局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抓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并组织宣传发动。

(二)依法查处、集中整治阶段(31日至75日)。组织好辖区生产、经营、储存成品油企业及具有自备用油加油站(点)的非煤矿山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整治一批安全隐患;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应急局要在前期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格执法,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宣传发动,积极收集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汽油和闪点≤60℃柴油行为

(三)巩固总结阶段(76日至731日)。各区县应急局要将此次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效,探索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区县应急局要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储存成品油企业及具有自备用油加油站(点)的非煤矿山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全面、严格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管控风险、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一是要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二是要认真组织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并对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治措施;三是要严格按规定落实生产装置停车、检维修、开车的安全措施;四是要负责指导督促非煤矿山自备用油做到油品合格、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五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和反恐处突措施;六是要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二)严格执法,促进责任落实。各区县应急局要严格执法促进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是要对前期开展执法“三部曲”查出的所有隐患或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检查企业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日周月”制度情况;三是检查一些还在整治阶段的风险隐患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四是检查重点部位、区域、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监控、报警、紧急联锁切断等设施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五是检查非煤矿山对自备用油加油站(点)做到安全规范合法;六是检查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情况;七是检查安全值班值守、应急救援和反恐处突措施落实情况;八是检查重点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素质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发动群众,强化宣传震慑。各区县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生产、经营、使用、储存成品油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屡查屡犯的予以公开曝光,加大震慑性宣传力度,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形成舆论压力。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举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应急局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既要负责对成品油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又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好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的整治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应急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区县两级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成立督导组,及时督导整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工作推动不力、有乱不治、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四)畅通信息报送。请各区县应急局要加强专项行动动态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成效。5日前,将《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及上月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市应急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2188日前报送市应急局

人:江涛、喻瑶,联系电话:6321996363219964

    真:63219965  电子邮箱:chongqs@126.com

附件: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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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发1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