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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0-09150 [ 发文字号 ] 渝应急发〔​2020〕29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0-09150
[ 发文字号 ] 渝应急发〔​2020〕29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 成文日期 ] 2020-04-21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2020年一季度全市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工作情况的通报


渝应急发〔202029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2020年一季度全市煤矿瓦斯防治

与利用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产煤区县(经开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重庆能源集团及渝新能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现将今年一季度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瓦斯事故防控情况。一季度全市煤矿未发生瓦斯类亡人事故,但因管理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时有发生,瓦斯事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

(二)瓦斯抽采利用情况。一季度全市煤矿累计抽采瓦斯1.04亿m3。其中,地面固定抽采1.0亿m3、井下移动抽采0.04亿m3;利用瓦斯0.71亿m3。其中,工业利用0.3亿m3、民用0.41亿m3。综合利用率68.5%,完成国家能源局下达的瓦斯抽采利用进度控制目标。

(三)瓦斯超限防控情况。一季度通过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监控并跟踪瓦斯超限报警65次。其中,渝中分局辖区9次、占比13.8%,渝南分局辖区56次、占比86.2%,渝东分局辖区0次。市属国有煤矿52次、占比80%,区县煤矿13次、占比20%。按作业场所划分,采煤工作面9次、占比13.8%,掘进工作面6次、占比9.2%,采区回风及总回风1次、占比1.6%,其它地点49次、占比75.4%。按超限原因划分,采掘活动引起8次、占比12.3%,施工瓦斯抽采钻孔引起50次、占比76.9%,外因无计划停电引起5次、占比7.6%,其他原因引起2次、占比3.2%。按超限浓度划分,瓦斯浓度小于3%的43次、占比66.2%,瓦斯浓度大于等于3%小于5%的17次、占比26.2%,瓦斯浓度大于等于5%的5次、占比7.6%。煤矿企业按规定对瓦斯超限进行分析追查后,实施处罚71人次,罚款7.31万元,未发现瓦斯超限作业行为。

二、瓦斯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煤矿瓦斯治理还存在瓦斯地质基础工作不扎实、通风设施构筑不合理、现场管理薄弱,瓦斯超限防控不到位、《防突细则》落实有差距、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维护不及时、供电系统管理差等问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13个煤矿在“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13条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共处罚款59.7万元。

(一)部分煤矿瓦斯地质基础工作不扎实,超前探测资料不完善。石壕煤矿N1833机巷穿层掘进工作面揭12#煤层时,未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渝阳煤矿+200m岩石轨道巷(西)施钻点《钻孔施工原始记录本》未对6#、7#复合煤层各分层厚度分别记录;松藻煤矿3223S掘进工作面穿层条带预抽钻孔设计剖面图未反映出钻孔终孔位置;南平煤矿W5142开切眼抽放巷掘进工作面地质探孔未设计探测煤层及地质构造情况的钻孔。

(二)通风设施构筑不合理,建造质量不合要求。红岩煤矿3604二段采煤工作面上进风巷风门调节风窗无防逆流设施。南桐煤矿-325m7502S机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足10m。石壕煤矿S1641北工作面回撤点局部通风机未接风筒。松藻煤矿3213S采煤工作面防火门墙未有效控制采煤工作面。宏能煤矿东一采区+ 200m底抽巷掘进工作面(西)临时密闭未设置放水孔和反水池。协和煤矿21510掘进工作面回风侧调节风门不具备自动关闭功能。

(三)供电系统管理存在短板,瓦斯超限事故风险大。石壕煤矿、打通一矿、宏能煤矿、协和煤矿、吊水洞煤矿等多个矿井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引起井下大面积高浓度瓦斯超限。

(四)防突基础工作有差距。煤矿企业对照《防突细则》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不及时。红岩煤矿3604一段风巷掘进工作面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突出危险性仍执行原《防突规定》。打通一煤矿未测定9#、10#、11#、12#突出煤层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抽采半径参数,《W22603工作面网格钻孔补充施工设计图》中无有效抽采时间、预期效果等内容。逢春煤矿认定9#、10#、12#煤层为突出煤层,未实际考察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抽采半径,未考察11#煤层排放半径。三汇二矿3341N机巷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未详细记录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区域验证资料,33103南机巷掘进工作面井下现场悬挂的防突预测图内容不全,无瓦斯地质、综合防突措施内容。宏能煤矿未建立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50m东一采区抽放工程未编制竣工报告和瓦斯抽放总结分析报告,W2611采煤工作面防突预测图未以瓦斯地质图为基图进行绘制。南平煤矿E5132采煤工作面现场没有悬挂防突预测图。

(五)预防瓦斯超限现场管控不到位。东林煤矿、石马门煤矿、箕山煤矿存在煤矸打垮风筒引起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富家洞、吊水洞煤矿存在运煤不及时堵塞通风断面引起瓦斯超限。协和煤矿存在违反规定违章排放瓦斯导致多处瓦斯超限。

(六)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维护不及时。部分矿井平台维修维护责任心不强,时有上传的图纸、证照过期后未及时更新,未及时录入矿井风险分析研判信息,井下部分传感器频繁故障未能及时发现并安排人员处理,部分正常监控数据出现异常报警未及时联系服务机构及时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瓦斯地质基础工作牢固树立“瓦斯防治,地质先行”的意识,要高度重视瓦斯地质基础工作在瓦斯防治中的重要作用,对煤层赋存情况不清楚地带、地质构造变化带、揭石门等重点地带必须加大地质超前探测力度,充分利用瓦斯治理穿层钻孔、顺层钻孔等地质成果摸清详细地质情况,准确掌握地质变化及瓦斯赋存情况,增强瓦斯治理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提高通风设施质量,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及时合理优化矿井通风系统,统筹设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及构筑质量要求。通风设施构筑完成后均必须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能投入使用,确保设施构筑质量合格,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三)加强供电系统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可靠行动。煤矿企业要举一反三,加强矿井内外部供电系统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更新老旧设备及配件。雷雨季节必须加强地面变电所、主要通风机房、地面抽采泵房等重要场所值班值守,避免拖延无计划停电停风时间造成井下瓦斯超限。进一步完善与外网供电企业的联动协作机制,确保供电系统安全、稳定、可靠。

(四)进一步加强《防突细则》实施,强化瓦斯防治技术基础工作。煤矿企业要以贯彻落实《防突细则》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防突细则》培训学习研讨力度,认真对照《防突细则》,梳理企业存在的短板、弱项和漏洞,严格按照市应急局、重庆煤监局、市能源局联合印发的《2020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要点》要求,制定计划落实各项重点措施,持续强化瓦斯防治技术基础工作。

(五)强化监管监察执法。构建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坚持瓦斯事故隐患零容忍。持续深入引导煤矿企业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及安全风险分级预防管控,围绕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瓦斯管理、瓦斯抽采及防突等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瓦斯事故隐患。强化煤矿安全风险分析平台运行情况特别是瓦斯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远程监管监察。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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