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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调研询价公告

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调研询价公告

根据应急部《关于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加快我市试点工作进度,拟对试点企业和区县有关双重预防机制现有基础条件进行调研,特以询价的方式进行技术服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将报价文件密封交到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采购目录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调研

6家企业、3个区县应急局、市应急局

4.5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含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提供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19912:00

报价截止时间:202191512:00

四、工作内容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调研对象为市应急局、3个区县应急局及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调研内容至少包括

(一)试点企业现状研究

从工作推进机制、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激励约束制度五个方面,对6家试点企业的双重预防机制现有情况进行调研。

(二)应急管理部门现有基础研究

从政策文件、现行做法等方面对重庆市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三)服务供求研究

从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方面进行研究。

(四)建设方式研究

对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方式进行研究。

五、响应文件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价表(格式自拟);

4.报价单位基本信息表(此表格式自拟,应有项目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报价人名称、报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响应文件原件必须在202191512:00前送至重庆市应急管理局506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调研

(二)交货地点: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完成询价人的需要的所有资料。

(四)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员管理费、保险费、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报价为一次性报价,请谨慎报价。

(五)付款方式:项目结束成交单位提供正式发票后,我局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七、提交成果

编制形成《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建设调研报告》,主要明确本公告第四章节要求内容。

八、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如有异议请将盖章的异议内容资料提交至询价人,未填写或填写后未加盖公章视为同意上述条款。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023-67522703

                202199


主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190056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9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5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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