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市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渝减办〔2021〕14号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启动市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万州区、涪陵区、沙坪坝区、北碚区、渝北区、江津区、合川区、南川区、綦江区、潼南区、铜梁区、大足区、璧山区、梁平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等区县(自治县)减灾委员会:
针对“8·26”洪涝、地质灾害灾情,市减灾委办公室决定于2021年8月31日10时启动市级Ⅳ级救灾应急响应。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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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1_001.pdf减办14号.docx
主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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