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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自然灾害情况通报


渝减办〔2022〕7号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1年市自然灾害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减灾委员会,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1市自然灾害情况通报如下。

一、灾情概况

2021我市自然灾害以洪涝、风雹、地质灾害为主,干旱、雪灾、森林火灾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总体灾害损失较常年偏灾害发生频率高。相继发生8·78·12269·16洪涝灾害、8·30地质灾害等较大自然灾害造成万州永川、巫溪等40个区县149.4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19人,紧急转移安置2.07万人,紧急生活救助0.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  6.2万公顷其中绝收1.4万公顷倒损房屋4.98万间(其中倒塌0.49万间严重损坏0.94万间一般损坏3.5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0.3亿元。

一、灾害特点

(一)自然灾害受灾范围广,紧急转移安置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倒损房屋同比下降

全市自然灾害受灾范围广40个区县(自治县)均不同程度受灾两江新区未受灾),重灾区域较为集中呈现特点:是受灾人口下降全市发生各类自然灾害致149.4万人受灾,同比下降61.7%较前五年均值下降43.6%是安置人数下降全市紧急转移安置2.07万次,同比下降92.7%,较前五年均值下降78.9%是倒损房屋下降全市倒损房屋1.43万间,同比下降40.4%,较前五年均值下降20.6%是死亡失踪人数下降各受灾区县及时加强监测预警,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全力做好抢险救援,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因灾死亡人数19人,同比下降51.3%,较前五年均值下降54.8%是直接经济损失下降灾害导致农业渔业、居民住房、城乡商户、基础设施等均有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0.3亿元,同比下降81.9%,较前五年均值下降45.8%

(一)全市降水偏多、暴雨密集秋汛明显

2021年,全市平均降水量954.4毫米,较常年同期(763.5毫米)偏多2成,其中北碚降水量(1248.7毫米)为当地1951年以来同期最多。共出现20次强降水天气过程,较年同期偏多4次,其中13场为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较年平均偏多4次,暴雨平均强度强于年和去年。最大日雨量为308.3毫米。长江嘉陵江出现4次编号洪水;中小河流共出现5157113次超警,较年同期偏多近2成,其中212134次超保,较年同期基本持平。近50%的超警超保洪水出现在8月下旬到9月上旬,嘉陵江磁器口站和长江寸滩站分别持续超警60个小时和42个小时;105日出现的嘉陵江第3号洪水是近年来最大秋汛。

(二)从灾害种类来看,洪涝和地质灾害灾情偏重

2021年,我市自然灾害共造成19人死亡,均为地质灾害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极端性强降雨过程频繁造成38个区县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8.06亿元,占所有自然灾害的92.60%;受灾人口124.57,占83.38%倒损房屋3.17间,占63.65%

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经济损失下降,但因灾死亡人员增加,14人,占所有自然灾害死亡人数的73.68%

(四)从受灾区域看,渝东北、渝东南地区灾害严重

从受灾人口、死亡失踪人口、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来看,渝东北地区、渝东南地区的万州、开州、巫溪、秀山、永川、石柱、涪陵等区县灾情严重程度明显重于其他区县。

三、灾种情况

2021年我市先后发生洪涝、风雹、干旱、地质、生物、地震、低温冷冻、雪灾、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91起,其中,洪涝灾害32地质灾害23生物灾害12、森林火灾7起、风雹灾害6、低温冷冻5起、地震3起、雪灾2、干旱1

(一)洪涝灾害

极端性强降雨过程频繁。全市发生洪涝灾32起,造成38个区县124.57人受灾,因灾死亡5人,紧急转移安置1.98人,紧急避险转移5.2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2.8公顷(其中绝收11.9千公顷;倒损房屋1.25间(其中倒塌4844间、严重损坏7688,一般损坏19232直接经济损失28.06亿元。

2020年相比,洪涝灾害造成的受灾人数、因灾死亡失踪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66%92.9%78.3%82.8%。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洪涝灾害造成的受灾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因灾死亡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34.6%79.4%81.5%44%

(二)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经济损失下降,但因灾死亡人员增加。全市发生地质灾害23起,造成20个区县2518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622人,因灾死亡14人,倒房屋101间,直接经济损失1211元。

2020年相比,地质灾害造成的受灾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倒损房屋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82.2%47%43.3%75.9%。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地质灾害造成的因灾死亡上升40%受灾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倒损房屋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47.8%44.8%81.5%67.6%

(三)干旱灾害

全市旱情总体偏轻,局地发生阶段性旱情。今年全市发生1次干旱灾害,致永川、江津25.6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150公顷,其中绝收422.4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638万元。

2020年相比,干旱灾害受灾人数以及造成的农作物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1.4%77.8%51%。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干旱灾害受灾人数、因旱需生活救助以及造成的农作物受灾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87.4%94.7%89.9%93.8%

(四)风雹灾害

风雹灾害点多面广全市发生风雹灾害6起,造成24个区县6.8万人受灾,无人员死亡失踪;农作物受灾面积2502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

2020年相比,风雹害造成的受灾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倒塌房屋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65.6%83.7%22.3%64.9%。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风雹害造成的受灾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倒损房屋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69.2%80%10.3%49%

(五)低温冷冻和雪灾

低温冷冻和雪灾较近年偏轻。全市发生低温冷冻和雪灾7起,呈现低温极端性显著、大风持续时间长、雨雪偏弱等特点,给农业生产特别是抗冻能力较弱的经济作物带来较重损失,造成14个区县3.91万人受灾,无人员死亡失踪;农作物受灾面积1358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516万元。

2020年相比,低温冷冻和雪灾造成的受灾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88.1%32%320.5%。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低温冷冻和雪灾造成的受灾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71.4%81.3%60%

(六)地震灾害

地震灾害风险加大。全市发生地震灾害3起,导致沙坪坝、荣昌2649人受灾,无人员死亡失踪;倒损房屋474间,直接经济损失1526万元。

2020年相比,地震害造成的受灾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576%486.9%。与近5年均值相比,地震造成的受灾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倒损房屋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87%90.3%74.6%17.9%

)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总体平稳。全市发生森林火灾7起,主要集中在上半年,其中涪陵、奉节、巫山各2起,武隆1起;受灾森林面积6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

(八)生物灾害

生物灾害高发。全市发生生物灾害12起,造成万州、丰都、忠县等7个区县8.5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2448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649.5万元。

一、重大灾害事件及应对措施

2021年全市相继发生8·78·128·269·16洪涝灾害、8·30地质灾害等5次重大自然灾害,其中8·268·30灾害过程达市级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一)8·7洪涝灾害

8710日,我市大部地区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到大暴雨。潼南、丰都、垫江等30个区县出现暴雨,涪陵、巴南、长寿等23个区县323个乡镇(街道)遭受洪涝、地质灾害,造成10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人(涪陵区),紧急避险转移3255人,紧急转移安置236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692.6公顷(其中绝收1102.9公顷);倒损房屋4200间(倒塌603间、严重损坏841间、一般损坏2756间);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灾情发生前,唐良智市长81日、5日、7日三次安排防汛工作,要求压实责任、防止大意,完善预案、迅速处置市应急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及时发布灾害预警要求各区县全力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应急准备工作全市各级应急部门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动态和救灾工作情况。

陈金山副市长到市应急局坐镇指挥、检查调度市防办对各区县三个责任人挂牌单位(点)开展全面检查,出动2625人次,检查1879处风险点,共计查出问题224处,立即整改200处,限期整改24市、区县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第一时间派出干部群众及专业救援力量,前往受灾地点开展抢险救援灾情核查等工作,武隆、涪陵本级财政支出救灾资金161万元,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8·12洪涝灾害

202181114日,我市大部地区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到大暴雨。南川、荣昌、丰都等25个区县266个乡镇(街道)遭受洪涝、地质灾害,造成6.9人受灾,无因灾死亡失踪人员,紧急避险转移2726人,紧急转移安置1012紧急生活救助23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510公顷(其中绝收857.1公顷);倒损房屋1258间(倒塌113间、严重损坏364间、一般损坏781间);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

市委书记陈敏尔、市长唐良智等市领导针对强降雨天气分别作出批示指示市应急局冉进红局长召开防汛防地灾专题会议,派遣重庆安能公司驻黔工作组前往彭水灾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市、区县应急局指导受灾乡镇及时开展灾情报送查灾核灾救灾救助工作,全力排除险情、消除隐患。

8·26洪涝灾害

82530日,我市西部和东南部共32个区县出现暴雨,其中15个区县出现大暴雨。万州、綦江、忠县等25个区县387个乡镇(街道)遭受洪涝、地质灾害,造成8.9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人,紧急避险转移5823人,紧急转移安置5306人,生活救助81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000.6公顷(其中绝收400.1公顷);倒损房屋2481间(倒塌713间、严重损坏881间、一般损坏876间);直接经济损失4.2亿万元。

市应急局冉进红局长高度重视、密集调度,先后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会议、全市应急局长视频会议,分析研判灾害趋势、研究安排应对举措;825日,市应急局启动两联一蹲工作机制,派出41个工作组赴区县检查指导组织4个抢险救援工作组13名抢险救援指挥官赴灾害风险较高区县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减灾委办公室启动市级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2个工作组赶赴万州区、云阳县、城口县等区县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支持帮助区县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等工作;开州、云阳、忠县、梁平等区县投入2621.5万元救灾资金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发放救灾衣被478套、救灾帐篷54顶以及其他救灾装备和基本生活物资。

8·30地质灾害

8302222分,万州区钟鼓楼街道桑树社区10组突发一起岩体崩塌(非地灾监测点),造成该组居民李永培家8间房屋垮塌,5人掩埋致死。

接到灾情报告后,市减灾办启动市级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2个工作组赶赴万州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支持帮助万州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等工作万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莫恭明书记作出指示批示,副区长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应急、消防、规自、住建、卫健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赶到现场处置。

9·16洪涝灾害

91519日,我市大部地区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到大暴雨。合川、北碚、沙坪坝等34个区县出现暴雨。永川、武隆、彭水等21个区县169个乡镇(街道)遭受洪涝、风雹灾害,造成22631人受灾,紧急避险转移356人,紧急转移安置800人;无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农作物受灾面积379.2公顷(其中绝收17.8公顷);倒损房屋1199间(倒塌111间、严重损坏475间、一般损坏613间);直接经济损失5377.9万元。

912日,市应急局冉进红局长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会商研判会,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工作;915日至19日,市应急局派出41两联一蹲工作组赴各区县开展安全检查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受灾区县有关部门、乡镇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第一时间派出干部群众及专业救援力量,前往受灾地点开展抢险救援灾情核查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五有

二、灾情管理工作情况

(一)强化队伍建设

建立了1.8万余人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保证每个村(社区)有1名以上灾害信息员。市应急局分别于4月、5月举办两次全市灾害信息员业务视频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参训人数达1万余人;同时指导区县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开展培训,提升灾害信息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建立长效机制

出台《重庆市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实行灾情会商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季度、年度和重大灾害灾情会商,做到统一口径、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情况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如何报灾、区县如何审核、减灾委成员单位如何指导、应急部门如何牵头抓总等,规范了灾情报送程序、内容和要求。

(三)精准核定灾情

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指导灾情核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灾害信息员现场勘察、逐户登记、入户调查摸排底数,建立基础台账,通过初报、续报、核报3层级分类归档、统计汇总后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信息,确保报灾流程完善、灾情信息全面,不漏报、瞒报、虚报和谎报,全面真实反映灾情,为领导科学决策和精准实施救助提供科学依据。

三、工作建议

深刻汲取教训,压紧压实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自警自省深刻汲取教训把历史和他人的教训当作自己的教训认真学好学透相关法律法规,压紧压实灾情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逐级落实到位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分析当前灾情管理工作面临的短板弱项,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办法明确灾情管理制度要求和工作流程,确保关键时灾情报得出、报得准、报得快不误事,切实当好地方党委政府参谋助手

强化队伍建设,筑牢基层基础。配好建强灾情管理力量,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配备,保证区县级有2名以上专职灾害信息员,乡镇(街道)至少有1名专职灾害信息员1名兼职骨干信息员村(社区)至少有2AB角)兼职灾害信息员积极开展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每年至少轮训1次,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参加过培训的灾害信息员;为灾害信息员配备必要的办公、通讯等装备,确保工作所需。

健全长效机制,发挥制度效能。明确信息报送渠道和时限要求,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可先通过电话、传真、指挥中心信息系统报告,并及时通过报灾系统同步报送报送渠道不仅限于救灾条线,还可通过各级指挥中心、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渠道报送坚持先报后核原则,健全信息比对和会商认定机制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重大灾情实时上报完善灾情发布机制主动发声做好灾情信息发布工作建立迟报瞒报警示通报机制通过具体案例达到警示震慑效果对本辖区发生的迟报瞒报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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