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减办〔2022〕7号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1年全市自然灾害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减灾委员会,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自然灾害情况通报如下。
一、灾情概况
2021年,我市自然灾害以洪涝、风雹、地质灾害为主,干旱、雪灾、森林火灾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总体灾害损失较常年偏轻,但灾害发生频率高。相继发生“8·7、8·12、8·26、9·16”洪涝灾害、“8·30”地质灾害等较大自然灾害,造成万州、永川、巫溪等40个区县149.4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19人,紧急转移安置2.07万人,紧急生活救助0.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 6.2万公顷(其中绝收1.4万公顷);倒损房屋4.98万间(其中倒塌0.49万间、严重损坏0.94万间、一般损坏3.5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0.3亿元。
一、灾害特点
(一)自然灾害受灾范围广,紧急转移安置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倒损房屋同比下降
全市自然灾害受灾范围广,40个区县(自治县)均不同程度受灾(两江新区未受灾),重灾区域较为集中,呈现“五降”特点:一是受灾人口下降。全市发生各类自然灾害致149.4万人受灾,同比下降61.7%,较前五年均值下降43.6%。二是安置人数下降。全市紧急转移安置2.07万次,同比下降92.7%,较前五年均值下降78.9%。三是倒损房屋下降。全市倒损房屋1.43万间,同比下降40.4%,较前五年均值下降20.6%。四是死亡失踪人数下降。各受灾区县及时加强监测预警,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全力做好抢险救援,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因灾死亡人数19人,同比下降51.3%,较前五年均值下降54.8%。五是直接经济损失下降。灾害导致农业渔业、居民住房、城乡商户、基础设施等均有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0.3亿元,同比下降81.9%,较前五年均值下降45.8%。
(一)全市降水偏多、暴雨密集、秋汛明显
2021年,全市平均降水量954.4毫米,较常年同期(763.5毫米)偏多2成,其中北碚降水量(1248.7毫米)为当地1951年以来同期最多。共出现20次强降水天气过程,较长年同期偏多4次,其中13场为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较长年平均偏多4次,暴雨平均强度强于长年和去年。最大日雨量为308.3毫米。长江、嘉陵江共出现4次编号洪水;中小河流共出现51条57站113次超警,较长年同期偏多近2成,其中21条21站34次超保,较长年同期基本持平。近50%的超警超保洪水出现在8月下旬到9月上旬,嘉陵江磁器口站和长江寸滩站分别持续超警60个小时和42个小时;10月5日出现的“嘉陵江第3号洪水”是近年来最大秋汛。
(二)从灾害种类来看,洪涝和地质灾害灾情偏重
2021年,我市自然灾害共造成19人死亡,均为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极端性强降雨过程频繁,造成38个区县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8.06亿元,占所有自然灾害的92.60%;受灾人口124.57万人,占83.38%;倒损房屋3.17万间,占63.65%。
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经济损失下降,但因灾死亡人员增加,共14人,占所有自然灾害死亡人数的73.68%。
(四)从受灾区域看,渝东北、渝东南地区灾害严重
从受灾人口、死亡失踪人口、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来看,渝东北地区、渝东南地区的万州、开州、巫溪、秀山、永川、石柱、涪陵等区县灾情严重程度明显重于其他区县。
三、灾种情况
2021年我市先后发生洪涝、风雹、干旱、地质、生物、地震、低温冷冻、雪灾、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91起,其中,洪涝灾害32起、地质灾害23起、生物灾害12起、森林火灾7起、风雹灾害6起、低温冷冻5起、地震3起、雪灾2起、干旱1起。
(一)洪涝灾害
极端性强降雨过程频繁。全市发生洪涝灾害32起,造成38个区县124.57万人受灾,因灾死亡5人,紧急转移安置1.98万人,紧急避险转移5.2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2.8千公顷(其中绝收11.9千公顷);倒损房屋1.25万间(其中倒塌4844间、严重损坏7688间,一般损坏19232间);直接经济损失28.06亿元。
与2020年相比,洪涝灾害造成的受灾人数、因灾死亡失踪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66%、92.9%、78.3%和82.8%。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洪涝灾害造成的受灾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34.6%、79.4%、81.5%和44%。
(二)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经济损失下降,但因灾死亡人员增加。全市发生地质灾害23起,造成20个区县2518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622人,因灾死亡14人,倒损房屋101间,直接经济损失1211万元。
与2020年相比,地质灾害造成的受灾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倒损房屋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82.2%、47%、43.3%和75.9%。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地质灾害造成的因灾死亡上升40%,受灾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倒损房屋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47.8%、44.8%、81.5%和67.6%。
(三)干旱灾害
全市旱情总体偏轻,局地发生阶段性旱情。今年全市发生1次干旱灾害,致永川、江津2区5.6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150公顷,其中绝收422.4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638万元。
与2020年相比,干旱灾害受灾人数以及造成的农作物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1.4%、77.8%和51%。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干旱灾害受灾人数、因旱需生活救助以及造成的农作物受灾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87.4%、94.7%、89.9%和93.8%。
(四)风雹灾害
风雹灾害点多面广。全市发生风雹灾害6起,造成24个区县6.8万人受灾,无人员死亡失踪;农作物受灾面积2502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
与2020年相比,风雹害造成的受灾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倒塌房屋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65.6%、83.7%、22.3%和64.9%。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风雹害造成的受灾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倒损房屋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69.2%、80%、10.3%和49%。
(五)低温冷冻和雪灾
低温冷冻和雪灾较近年偏轻。全市发生低温冷冻和雪灾7起,呈现低温极端性显著、大风持续时间长、雨雪偏弱等特点,给农业生产特别是抗冻能力较弱的经济作物带来较重损失,造成14个区县3.91万人受灾,无人员死亡失踪;农作物受灾面积1358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516万元。
与2020年相比,低温冷冻和雪灾造成的受灾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88.1%、32%和320.5%。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低温冷冻和雪灾造成的受灾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71.4%、81.3%和60%。
(六)地震灾害
地震灾害风险加大。全市发生地震灾害3起,导致沙坪坝、荣昌2区649人受灾,无人员死亡失踪;倒损房屋474间,直接经济损失1526万元。
与2020年相比,地震害造成的受灾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576%和486.9%。与近5年均值相比,地震造成的受灾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倒损房屋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87%、90.3%、74.6%和17.9%。
(七)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总体平稳。全市发生森林火灾7起,主要集中在上半年,其中涪陵、奉节、巫山各2起,武隆1起;受灾森林面积6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
(八)生物灾害
生物灾害高发。全市发生生物灾害12起,造成万州、丰都、忠县等7个区县8.5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2448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649.5万元。
一、重大灾害事件及应对措施
2021年全市相继发生“8·7、8·12、8·26、9·16”洪涝灾害、“8·30”地质灾害等5次重大自然灾害,其中“8·26、8·30”灾害过程达市级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一)“8·7”洪涝灾害
8月7~10日,我市大部地区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到大暴雨。潼南、丰都、垫江等30个区县出现暴雨,涪陵、巴南、长寿等23个区县323个乡镇(街道)遭受洪涝、地质灾害,造成10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人(涪陵区),紧急避险转移3255人,紧急转移安置236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692.6公顷(其中绝收1102.9公顷);倒损房屋4200间(倒塌603间、严重损坏841间、一般损坏2756间);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灾情发生前,唐良智市长8月1日、5日、7日三次安排防汛工作,要求压实责任、防止大意,完善预案、迅速处置;市应急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及时发布灾害预警,要求各区县全力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应急准备工作,全市各级应急部门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动态和救灾工作情况。
陈金山副市长到市应急局坐镇指挥、检查调度;市防办对各区县“三个责任人”挂牌单位(点)开展全面检查,出动2625人次,检查1879处风险点,共计查出问题224处,立即整改200处,限期整改24处;市、区县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第一时间派出干部群众及专业救援力量,前往受灾地点开展抢险救援、灾情核查等工作,武隆、涪陵本级财政支出救灾资金161万元,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8·12”洪涝灾害
2021年8月11~14日,我市大部地区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到大暴雨。南川、荣昌、丰都等25个区县266个乡镇(街道)遭受洪涝、地质灾害,造成6.9万人受灾,无因灾死亡失踪人员,紧急避险转移2726人,紧急转移安置1012人,紧急生活救助23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510公顷(其中绝收857.1公顷);倒损房屋1258间(倒塌113间、严重损坏364间、一般损坏781间);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
市委书记陈敏尔、市长唐良智等市领导针对强降雨天气分别作出批示指示;市应急局冉进红局长召开防汛防地灾专题会议,派遣重庆安能公司驻黔工作组前往彭水灾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市、区县应急局指导受灾乡镇及时开展灾情报送、查灾核灾和救灾救助工作,全力排除险情、消除隐患。
(三)“8·26”洪涝灾害
8月25~30日,我市西部和东南部共32个区县出现暴雨,其中15个区县出现大暴雨。万州、綦江、忠县等25个区县387个乡镇(街道)遭受洪涝、地质灾害,造成8.9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人,紧急避险转移5823人,紧急转移安置5306人,生活救助81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000.6公顷(其中绝收400.1公顷);倒损房屋2481间(倒塌713间、严重损坏881间、一般损坏876间);直接经济损失4.2亿万元。
市应急局冉进红局长高度重视、密集调度,先后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会议、全市应急局长视频会议,分析研判灾害趋势、研究安排应对举措;8月25日,市应急局启动“两联一蹲”工作机制,派出41个工作组赴区县检查指导,组织4个抢险救援工作组、13名抢险救援指挥官赴灾害风险较高区县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减灾委办公室启动市级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2个工作组赶赴万州区、云阳县、城口县等区县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支持帮助区县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等工作;开州、云阳、忠县、梁平等区县投入2621.5万元救灾资金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发放救灾衣被478套、救灾帐篷54顶以及其他救灾装备和基本生活物资。
(四)“8·30”地质灾害
8月30日22时22分,万州区钟鼓楼街道桑树社区10组突发一起岩体崩塌(非地灾监测点),造成该组居民李永培家8间房屋垮塌,5人掩埋致死。
接到灾情报告后,市减灾办启动市级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2个工作组赶赴万州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支持帮助万州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等工作;万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莫恭明书记作出指示批示,副区长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应急、消防、规自、住建、卫健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赶到现场处置。
(五)“9·16” 洪涝灾害
9月15~19日,我市大部地区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到大暴雨。合川、北碚、沙坪坝等34个区县出现暴雨。永川、武隆、彭水等21个区县169个乡镇(街道)遭受洪涝、风雹灾害,造成22631人受灾,紧急避险转移356人,紧急转移安置800人;无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农作物受灾面积379.2公顷(其中绝收17.8公顷);倒损房屋1199间(倒塌111间、严重损坏475间、一般损坏613间);直接经济损失5377.9万元。
9月12日,市应急局冉进红局长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会商研判会,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工作;9月15日至19日,市应急局派出41个“两联一蹲”工作组赴各区县开展安全检查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受灾区县有关部门、乡镇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第一时间派出干部群众及专业救援力量,前往受灾地点开展抢险救援、灾情核查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五有”。
二、灾情管理工作情况
(一)强化队伍建设
建立了1.8万余人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保证每个村(社区)有1名以上灾害信息员。市应急局分别于4月、5月举办两次全市灾害信息员业务视频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参训人数达1万余人;同时指导区县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开展培训,提升灾害信息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建立长效机制
出台《重庆市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实行灾情会商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季度、年度和重大灾害灾情会商,做到“统一口径、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情况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如何报灾、区县如何审核、减灾委成员单位如何指导、应急部门如何牵头抓总等,规范了灾情报送程序、内容和要求。
(三)精准核定灾情
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指导灾情核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灾害信息员现场勘察、逐户登记、入户调查摸排底数,建立基础台账,通过初报、续报、核报3层级分类归档、统计汇总后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信息,确保报灾流程完善、灾情信息全面,不漏报、瞒报、虚报和谎报,全面真实反映灾情,为领导科学决策和精准实施救助提供科学依据。
三、工作建议
(一)深刻汲取教训,压紧压实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自警自省,深刻汲取教训,把历史和他人的教训当作自己的教训,认真学好学透相关法律法规,压紧压实灾情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逐级落实到位;要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分析当前灾情管理工作面临的短板、弱项,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办法,明确灾情管理制度要求和工作流程,确保关键时刻灾情报得出、报得准、报得快、不误事,切实当好地方党委政府参谋助手。
(二)强化队伍建设,筑牢基层基础。要配好建强灾情管理力量,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配备,保证区县级有2名以上专职灾害信息员,乡镇(街道)至少有1名专职灾害信息员和1名兼职骨干信息员,村(社区)至少有2名(A、B角)兼职灾害信息员;要积极开展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每年至少轮训1次,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参加过培训的灾害信息员;要为灾害信息员配备必要的办公、通讯等装备,确保工作所需。
(三)健全长效机制,发挥制度效能。要明确信息报送渠道和时限要求,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可先通过电话、传真、指挥中心信息系统报告,并及时通过报灾系统同步报送;报送渠道不仅限于救灾这条线,还可通过各级指挥中心、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渠道报送;要坚持“先报后核”原则,健全信息比对和会商认定机制,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重大灾情实时上报;要完善灾情发布机制,主动发声,做好灾情信息发布工作;要建立迟报瞒报警示通报机制,通过具体案例达到警示震慑效果,对本辖区发生的迟报瞒报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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