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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5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5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谭紫昕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确保人防和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发挥效能,助推平安重庆建设的建议》(第0756号)收悉。经与市国动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建设,实现服务盲区全覆盖

(一)坚持规划先行。我市自2008年起开始建设应急避难场所。2008年至2009年,我市先后出台《重庆市主城区突发公共事件防灾应急避难场所规划(20072020)》《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导则(2009年试行)》,从市级层面明确主城区中长期和短期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要求,加强对各区县相关工作的指导。2017年,印发《重庆市主城区突发公共事件防灾应急避难场所规划(20072020)(2015年修编)》,完成主城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修编,其余各区县也先后完成规划编制。自2023年起,针对现行规划相对滞后的现状,我单位联合规划自然资源、文化旅游、教育、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卫生健康、人防等部门单位,按照国家层面《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应急避难场所评估指南(试行)》等要求,开展新一轮中心城区城乡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编制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周边市民步行可达时间等因素,有效利用学校、文体场馆、酒店、公园绿地、广场、福利院、企业厂房、文旅设施、人防工程,以及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办公用房、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空旷场地等公共设施和场地,加强资源整合利用,合理增设避难功能,减少服务盲区,逐步实现全覆盖。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2024年完成规划编制。通过中心城区规划编制打样,为其他区县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提供借鉴和思路。

(二)系统谋划推进。我市高度重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中央12部委出台《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76号)部署要求,认真研究谋划,结合我市实际,联合14个市级部门,出台《关于加强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应急发〔20246号),明晰部门、区县职能职责,加强对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对我市现行《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切实有效发挥应急避难场所作用。

(三)补齐短板弱项。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示要求,针对我市既有应急避难场所城乡分布不平衡、农村山区存在大量盲区的问题,细化完善十个明确(明确基本内涵、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布局方式、建设方式、落实形式、建设标准、运行规则、推进步骤、责任主体)工作要求,由粗到细、循序渐进,针对性、多维度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经过多年规划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应急避难场所4720个(长期53个,短期936个,紧急3707个,特殊24个)。此外,全市梳理2.3万余个自然村,选定农村地区临时避灾场所点位2.5个,实现村村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农村地区群众就近避险转移的问题。

二、强化建管宣教,提高群众整体知晓度

(一)完善标志标牌。会同市国动办,按照国家层面《应急避难场所标志》《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和《重庆市人防工程标识导则(试行)》等要求,对全市新建应急避难场所(含临时避灾场所,下同)和人防工程均按规定喷涂标识、悬挂标志标牌;指导各区县对已建成应急避难场所和人防工程标识标牌进行维护,确保人民群众知晓身边的应急避难场所和人防工程位置,并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二)加强宣传演练。以市减灾办名义,每年会同相关市级部门,指导区县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5重庆大轰炸纪念日和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公共交通媒介、人员密集场所大屏幕等多种手段,组织开展应急避险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普及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和人防设施设备相关功能、使用条件和方式等,提升群众知晓率和避险意识。统筹督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应急避难场所、人防设施覆盖区域为单元,组织开展避险转移综合演练和单点演练,让群众掌握何时转、如何转、转到哪

(三)数字应急赋能将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纳入数字应急综合应用系统统一谋划推进,加强全市应急避难资源统筹,实现与人防工程等资源汇聚共享和信息化、清单化、动态化管理。目前,我们已将全市现有应急避难场所相关信息(含类别、名称、详细地址、避难面积、可容纳暂时避难人数等)纳入了数字应急平台;同时,还将配套开发手机应用端小程序,服务社会公众查询需求,待平台建设完成后,即可查询应急避难场所分布、清单等相关信息。

三、强化技能培训,打造应急救援后备军

应急转移避险作为固定内容纳入市、区县综合救援队伍每年综合应急演练训练科目,切实增强综合救援队伍相关能力。同时,要求各区县对相关基层工作人员及村(社区)干部开展场所内设施设备使用培训时,组织有积极性的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组建应急转移避险后备军,在发生灾险情时,切实发挥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此答复函已经宋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4423日  

人:卢峰

联系电话:6301525713594193469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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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5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渝应急函〔2024〕181号).docx

主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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