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8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周其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统筹应急救援队伍运行机制的建议》(第0388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分析现状,摸清底数
目前,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立足“大应急、全灾种、综合性”发展方向,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构建了行政管理、组织指挥、应急力量、制度保障“四大体系”,形成有机构干事、有人员干事、有条件干事、有能力干事、有规矩干事的新时代应急工作新格局。
一是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行政管理体系。纵向形成了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网格的综合应急“三级体系、五级网络”,横向实现了市、区县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内设机构全覆盖。
二是建立了运行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组建新的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11个专项办公室(道路、水上、轨道、建设施工、危化、矿山、旅游、城市运行、消防、特种设备、工贸安全办公室),共有65个成员单位;组建新的减灾委(41个成员单位)→总指挥部(49个成员单位)→4个专项指挥部(森林、防汛、地灾、气象)工作格局;保留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三是建立了能打胜仗的应急力量体系。按照“加强资源整合,推动军民融合,强化基层力量,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战斗能力”建设思路,重构市、区县、乡镇(街道)、基层单位(社区、重点消防单位、重点企业、小区物业)四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消防救援国家队、主力军作用,增强防洪、地灾、灭火、危化、矿山、水上、油气管线、气象和航空等9大领域14支市级专业抢险队伍能力,加强蓝天等27支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的指导。截至2月10日,已建成市级专业救援总队,队员310人;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41支,队员1439人;全市建成乡镇(街道)综合救援队957支,建成率93.6%;全市已建成微型应急救援站3011个,建成率达到80%的有39个区县;社会应急力量27支,1201人。
四是建立了保障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直接领导责任,加强部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三个必须”监管职责。完善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形成“3+8”制度架构(包括监测预警、值班调度、处置救援3个方面,排查监测、研判预警、信息接报、力量调动、现场指挥部建设、现场处置、调查评估、救灾工作8项制度),共45项制度。
五是印发了《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6月市安委办、市减灾办联合印发了《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渝安办〔2020〕40号)。对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职责、管理、调度、保障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定位进行了研究明确,包括灾害事故现场的侦察员、基层队伍的指挥官、风险点的巡护队。理顺了市、区(县)、乡镇、村(社区)等4级队伍体系的建设和指挥关系。
二、高度重视,认真研究
收到《建议》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汪绍敏立即召集人事处、监测减灾处、救援协调处、安全生产救援中心、灾害救援中心等处室(单位)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对你提出的应急救援队伍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进行深入讨论分析,一致认为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全市应急救援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抢险救灾、应急处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要求立即着手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成立专班,负责推进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着力加强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正规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是立即同相关部门对接,对你提出的问题商量对策。
三、及时采纳,分步实施
2月20日,市应急局救援协调处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对接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你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制定并落实如下措施:
一是针对你提的“定位不清晰”建议,我局计划将此项建议纳入今年工作,加大对区县综合应急队伍建设的统筹力度,大力推进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正规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抢险救援能力。
二是针对你提的“关系不明确”建议,消防救援队是国家队伍,国家应急部正在修改相关法律,党中央、国务院正在推进消防队伍整合改革,随着改革的落实,消防救援队伍与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关系将更加明晰。目前,我市正在修订市级总体预案,将在市级总体预案中进一步明确我市指挥体系和指挥关系。
三是针对你提的“保障不到位”建议,由于财政体系调整,现在的事权随着财权走,市级财政专项保障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有难度,暂无可能性,我局正在研究可行性方案,争取在年度装备前置和专项资金补助方面对困难区县给予支持。
市财政局的意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20〕22号),要求各地要合理划分省以下应急救援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中央改革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要求,我局在充分征求意见后,于2021年研究出台了《重庆市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背景下,为确保市与区县两级财力格局相对稳定,《改革方案》主要是对现有应急救援领域划分事项、划分方式等予以确认,改革现有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急救援保障,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应急救援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下一步,我局将全力配合,加强对区县救援装备、人员保障经费相关标准制定的指导,严格资金使用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针对你提的“在救援装备的配备、款式方面作统一要求,在队伍训练、考核方面编制统一的大纲和教材,对骨干力量、教官人才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培养”建议。首先,应急管理车辆已在2021年由应急管理部统一下发标志标识标准,现在全市各级应急管理车辆已涂装到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已下发《关于规范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作战训练防护服和标志标识的通知》(应救综合﹝2022﹞2号),对全国的应急救援力量服装和标志标识作了明确的规定。其次,市应急局2020年印发《重庆市应急救援队伍训练与考核大纲》(渝应急发﹝2020﹞32号),对全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考核作了统一要求。再次,2019年10月、2020年4月,市应急局分别在秀山、万州组织全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骨干培训,2022年市应急局将组织重庆市“巴渝工匠”杯第一届应急救援技能竞赛,对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能力进行一次检验测试。
非常感谢你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大力支持和建言献策,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秉持初心,砥砺前行,把应急管理事业做好、做大、做强。
此答复函已经冉进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联 系 人:蒋泽扬
联系电话:63151066、13667613873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