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918号提案的复函
程建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水旱灾害防御机制的建议》(第0918号提案)收悉。经与市水利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预警设施布局重复”的问题
水文布设的雨量站主要以掌握流域水文特征为出发点,以寻找水文规律为核心,最终为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服务。气象、水利站点布设原则不同,研究对象不同,服务对象不同,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在早期规划建设时,跨部门信息共享程度不足,有部分站点位置接近,但随着信息共享工作的持续推进,新规划建设时已充分考虑各部门建设现状,站点重复现象已逐步避免。
二、关于“预警信息多头发布”的问题
根据《气象法》《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国汛〔2013〕1 号)、《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0〕98 号)、《重庆市水情预警发布实施办法(试行)》(渝汛〔2015〕27 号)、《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试行)》(渝水防〔2019〕26 号)的相关规定,暴雨灾害预警为气象部门发布,水情预警明确由水文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以气象发布信息为准。
三、关于“基层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
根据水利部门前期调研情况,我市仅有不到三分之二的区县落实了山洪灾害基层监测预警员,其中仅有6个区县落实了监测预警员补助费用(每人每年480元至1800元),且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较低,难以完全满足监测预警需要。对此,一方面已积极向水利部反映基层实际困难,水利部从 2019 年开始,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安排了部分资金用于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维修养护,且资金量逐年增加;另一方面,还将积极与市级财政部门对接,争取今后参照四川等省市的做法,明确补助额度,落实资金来源,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员保障能力。
四、关于“预警覆盖范围不广”的问题
目前水利部门使用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仅能针对预设人员发布监测预警信息,无法做到区域性普发。部分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已与运营商签订合同,尝试性开展危险区域入境提示或预警信息普发工作,但受限于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还未能大范围运用。从 2020 年开始,已与市通信管理局对接,结合时段灾险情特点,在汛期每月初向全市普发水旱灾害防御提示性公益短信。通过这种公益短信方式虽然能免除通讯费用,但每条短信均需经过通信管理局审批,流程较为复杂,难以满足预警时效性要求。下一步,将争取通过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方式,进一步完善预警体系,为基层山洪灾害预警提供支撑。
五、关于“物资储备相对不足”的问题
机构改革以来,致力构建防灾物资保障体系。一是在“十四五”规划中统筹考虑了防灾物资保障;二是2022年度市应急局拟采购4263万元的救援装备和600万元救灾物资。市水利局采购了400万元专业型、专用型市级水利防灾物资。市级专业队伍配备各类大型装备300余台(套),长航局水上救援队价值2500余万元的多功能救援船将于6月前下水投用。三是科学布局建设区域中心仓库,做好汛前前置物资,统一调度、快速调运。四是编制了防灾物资储备定额标准,指导区县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此复函已经冉进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游文斌
联系电话:60361759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