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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市人大四次会议1071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廖科代表

    您的《关于化工安全监管中行业标准规范引用建议》(第1071号),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运用化工安全标准

(一)开展安全标准化和执法检查“一体化”工作。整合危险化学品领域纷繁复杂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企业管理、中介服务、政府执法“三合一”通用标准清单,推动企业学标、用标、达标,提高政府部门监管执法水平。同时,坚持严查重处,通过法治手段推动安全标准落地见效我市“一体化”执法受到应急部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二)推动制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全面梳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考先进地区经验,总结基层实践,将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地方标准,逐步解决标准获取不全、选择性适用标准的问题。我们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标准建设作为全市109部安全地标的重要内容,推动医药制造、石油库等化工行业地方标准编制,《医药制造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已发布实施。

(三)指导企业正确适用标准。针对企业在标准选择适用中的突出问题,组织设计院、基层监管部门和行业专家开展专题研讨,明确标准适用的争议问题。如明确“按照旧标准已建成投产企业或刚完成建设即将试生产的企业,要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执行的标准进行安全评价和监管,应急管理部有最新要求的除外”“已建成投产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应执行最新的设计标准”,解决了企业普遍反映“新标准套用老企业”的突出问题。

(四)改进执法检查方式。针对企业反映“专家对标准的理解不一致,同一隐患反复整改”的问题,市应急局在推行“执法+专家”的基础上,积极改进工作方式:一是选择专业能力更强的专家参与检查;二是突出精准检查,不能只说问题,还要说明原因、依据和整改方法;三是发现的问题与企业交流,争议问题开展专题讨论,形成一致意见。把标准的交流、培训过程贯穿执法检查过程。

二、不断提升人员技能素质

(一)提升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政府监管部门危化安全监管人员2022年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我市已将上述要求纳入区县政府考核,各区县正在全力推动专业人员配备。组织开展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危化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

(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能素质。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二是强化过程管理。将人员资质、专业技能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纳入执法检查的重点。三是强化技能培训。2020年以来,依托化工安全教育服务平台,对全市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重要岗位人员开展线上安全培训,参训2500人次,人均学时全国最高,收到良好效果。

三、加强专家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

研究制定专家管理办法,加强对安全专家、技术机构的资格审查和日常行为管理,对出具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工作不负责、出现重大失误的专家和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

    此函已经冉进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1421

人:  

联系电话:67511956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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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函78号.doc

主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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