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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40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40号提案的复函

周英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应急物资管理的建议》(第0140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应急物资管理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经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和市卫健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应急物资管理现状

(一)机构设置情况。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后,国家和大部分省市都设立了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门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只有重庆、湖北、安徽、青海、黑龙江等5个省市没有成立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工作仍分散在发展改革、卫健、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机构改革前,全市应急物资的统筹协调主要由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牵头;机构改革后,主要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品种目录、储备标准和网络基本确立。我市相关部门均建立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品种目录清单和储备标准。如市应急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渝应急发〔2020〕100号),要求严格落实应急物资分级储备主体责任,对市级、区县、镇街、村社储备品种和储备标准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市卫健委建立了市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并制定了品种目录清单和储备标准;印发了《重庆市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标准》(渝卫办发〔2020〕73号),对卫健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应急基本物资储备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十三五”以来,我市大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目前,基本形成“以中央应急物资重庆储备库为依托,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为主体,区县应急物资储备库为基础”的三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

(三)企业情况基本掌握。市经信委负责管理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和保供企业,对以上两类企业尤其是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产品质量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是基本掌握的。目前,我市具备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隔离衣、核酸提取试剂、核酸提取仪器等重要医疗物资的生产能力,同时具备熔喷布等核心原材料生产能力。建立了重点物资行业产能产量预警机制,设立警戒线,对重点企业保供医疗物资的产能、产量和库存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测,确保产能产量不低于预警红线,确保医疗物资资源稳定。

(四)采购、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目前,《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已颁布实施多年。市财政局制定的《重庆市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要求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且单次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对于单次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的项目通过市级政府采购云平台实施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 第八十五条“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之规定,2020年,财政部办公厅专门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要求“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了财政部的通知要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建立了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疫情所需的应急物资,确保了疫情防控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了应急物资第一时间运送到卫生防疫一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均制定印发了相应的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如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5〕179号),明确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储备、统一调配、资源共享的原则,对部门职责分工、物资储备、物资调用等作了明确规定;印发了《重庆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20〕133号),明确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承储企业的职责,对物资储备计划、管理、调用、轮换等进行了规范。市应急局印发了《重庆市市级应急物资管理办法(暂行)》(渝应急发〔2020〕43号),明确市级应急物资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管理”的原则,对物资储备规划、采购、管理、调拨、使用、回收、报废等环节都作了具体规定。

(五)家庭储备品种单一。近年来,我们持续运用各类媒体及宣传平台开展应急科普知识宣传,连续举办各类大型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打造应急科普教育基地群,持续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全民安全意识得到较大提升。据了解,目前居民家庭一般只是储备了一些简易的应急物资、救援工具、常用药品等,比如手电筒、灭火器、医用口罩和创可贴等,品种较为单一,放置较为散乱。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品种目录、储备标准和布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我们还要再研究、再斟酌、再细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部门的应急物资品种目录清单和储备标准。“十四五”期间,我们要大力加强以中央库为依托、市级库为主体、区县库为支撑、乡镇储备点为基础、村社储存室为补充的五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应急物储备布局。通过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和租赁等多种方式统筹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规划建设万州、黔江、涪陵等16个区域或区县综合物资储备库,在易灾多灾或偏远乡镇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点,在村社视情设置应急物资储存室(间)。市级可视情将应急物资提前预置到易灾多灾区县、乡镇,以提高应急物资调运、分配和发放工作时效。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企业管理台账。大力开展调研摸底工作,对市内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管理台账,并定期对台账进行更新,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医疗物资企业的生产资质、产品质量和实际生产经营等情况,对负责保障市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保供企业实施动态调整,确保应急医疗物资能够及时有效供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对市外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产能、产量和库存情况计划通过向工信部提出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审批通过后即可实现我市对相关信息数据的了解掌握。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健全应急采购和动员机制,拓宽应急期间应急物资供应渠道。严把采购关,指导相关采购主体保质保量地进行合理采购,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平高效。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管理”的原则,充分依托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实现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申请审批、调拨发运等全过程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进一步积极拓展应急物资储备方式下一步,我们将以安全宣传“五进”及安全发展乡镇(街道)创建为抓手,持续加大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参与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安全工作宣传面,全民安全意识再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在实物储备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特点,逐步推广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将政府储备与企业、商业以及家庭储备有机结合,将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有机结合。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物资储备,大力倡导家庭层面的应急物资储备。目前,市应急局和市卫健委正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重庆市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基础版和扩充版,并在年内向社会发布,鼓励引导居民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物资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冉进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1524

联系人:耿佃峰

联系电话:63015768

邮政编码:401121


附件下载:

应急函116号.docx

主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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