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周树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消防无人机装备建设的建议》(第0852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负责,认真办理
您的建议,反映了应急事业的需求,凝聚着代表的心血和智慧。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应急管理工作,将0852号建议列为重点督办。我局高度重视,认识到做好重点督办建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冉进红局长提出了办理0852号建议“重点在办理、关键在行动、最终要转化为实效”的工作要求,并亲自组织研究提出构建“有人机+无人机”的全市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的规划和设想。副局长昌定勇数次率队赴消防无人机生产厂家考察,现场调研无人机技术性能、研究航空救援队伍建设和无人机演练等工作;政治部主任邹瑜多次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就无人机机组工作机制、无人机功能支撑体系、无人机在应急管理中的应用、无人机应急体系建设模式、无人机产业发展政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同时,我局细致设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方法,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相关工作,严格对标对表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二、充分论证,务实办理
针对第0852号建议,我局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充分论证、逐项研究,务实办理每一条代表提出的建议。
(一)已将消防无人机装备建设纳入《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目前,全市消防无人机装备建设虽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在今年年初,市政府出台《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灭火救援装备建设,从“规、建、管、治、救”等方面努力提升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提升救援能力方面,通过组建主城区都市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3个灭火救援战区和1个直属机动力量,发挥区域集中的灭火应急救援攻坚优势。对各地消防救援队伍消防装备配备建设提出了计划,消防灭火无人机作为重要消防装备纳入高层建筑装备建设专项规划。
(二)已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救援装备建设(含无人机装备购置)作为重点保障事项。虽然全市消防救援机构仍处于改革期间,中央关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体制具体文件尚未出台,但市财政局勇于担当,将消防救援总队作为非预算单位管理,保障其履职所需运转经费及消防救援装备器材等消防业务经费。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将会同消防部门尽快细化安排市消防救援总队2020年预算,并结合市政府出台的《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救援装备建设(含无人机装备购置)作为重点保障事项,着力提升我市高层建筑消防救援能力。目前,市消防救援总队拟按“1车+2机”配置两组无人机编组(预计经费900万元),用于满足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所需,当前已书面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待批准后实施。
同时,针对第0852号建议中提出纳入应急救援装备政府采购目录的需求,市财政局明确指出,消防无人机产品已属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规定的“应急救援设备类”政府采购目录中,只要消防无人机产品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应急救援需求,采购人应将其纳入“应急救援设备类”政府采购目录,采购人在采购消防无人机产品时,可以通过在采购文件中设置合理加分项的方式对从事消防无人机研发的优质企业给予鼓励和支持。
(三)关于课题攻关方面。2020年6月4日,我局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消防救援总队进行专题研讨,形成了以下共识:一是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在政策范围内,无论是立项、还是资金补助等都愿意最大限度地支持本地无人机企业的发展。二是市经济信息委可以通过向工信部推荐纳入应急装备目录,并可以对符合条件的单个产品落实1千万元工业研发推广资金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可以将其列入技术装备储备项目中;市科技局可以列入科研专题项目予以相应支持,同时乐意为相应生产厂家牵线搭桥,从发展、科技上提供院校、科研机构信息。6月17日,我局再次牵头组织大足区应急局、大足高新园区、国飞航空负责人,就无人机功能拓展、以及政企合作等相关事宜进行研讨,对无人机扩展具备的侦察、航拍、物资投送等综合功效开展充分论证。此外,市消防救援总队针对消防无人机的运用场景、战术推广、技术难点等问题,主动与企业技术团队沟通,提出灭火救援实战应用的需求。
(四)牵头开展演练情况。按照郑向东副市长的批示要求,我局明确了六项措施保障无人机充分参与实战:一是积极派员参加国飞航空技术攻关活动,提供救援相关技术指导和建议;二是组织举办市级各类应急演练时邀请国飞航空参与,为其提供展示产品的机会和平台;三是可以考虑先租用两架次无人机进行试点布局,待观察运行效果后再进一步考虑是否购置;四是研究将消防无人机纳入政府特种设备采购目录事宜;五是与国飞航空交流和探索多场景无人机救援的运用;六是将无人机救援纳入智慧救援装备建设内容之中。
2019年4月19日,国飞航空消防无人机在合川区参加了全市2019年综合应急演练静态展示。2019年5月,在我市消防救援总队承办的全国首届社会力量比武竞赛场上,本地造消防无人机圆满完成了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演练任务。2019年8月8日,国飞航空在万州区参加了全市2019年事故灾害应急演练,其消防无人机承担了水域人员搜救、货船火灾扑灭等科目。2020年6月16日,无人机深度参与了全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高层消防多科目综合演练中,国飞航空生产的无人机与有人机协同配合,开展了火情侦查、物资投送、消防灭火、建立空中生命救援通道、高层建筑外立面灭火等项目的综合演练,充分展示了航空应急救援力量空地配合、立体救援的巨大优势。
三、着眼全局,创新办理
在逐项务实办理具体建议的同时,我局从全市航空应急救援全局着眼,将无人机装备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措施,加强全市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空域保障机制,将人大代表建议办成实事。6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旬亲自带领市人大社会委相关领导莅临我局,专题听取了第0852号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对我局的办理情况予以了高度肯定。
(一)明确建立全市统一的航空应急救援大平台。以有人机和无人机两支救援力量建设为重点,组建重庆航空应急救援总队,在每年租用6架中大型直升机(紧急情况下可征召18架)的基础上,组建无人机应急救援大队,功能由原来单一的森林防灭火拓展到护林、矿山巡查、危化检查、地灾排查、防汛巡护等功能,立足大应急、多灾种、全方位的任务定位,形成了调度指挥灵敏、空地配合密切、立体救援高效的全市统一的航空应急救援机制。
(二)分步骤构建“1+4+N”全市航空应急救援大体系。“1”即构建一个指挥中心,“4”即建设龙兴、永川、万州、黔江四个分中心,“N”即布局N个无人机基地(有人机临时起降点),形成1个指挥中心、4个分中心、N个无人机基地(有人机临时起降点)的航空救援网络。
(三)探索政企合作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新模式。为减少政府一次性投入太大,并发挥专业企业的技术优势,我们积极探索“平时保运行、战时按任务”的政企合作的模式,组建航空应急救援力量,每年政府给予航空公司一定的基本服务费用,航空公司保证足够时长的救援服务,在参与应急救援后,另外支付相应的费用。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重庆航空应急救援的体系优势、资源优势和实战优势,加快推进无人机在日常监管巡查、应急物资投送、灾害信息收集、高层消防灭火、森林火情侦查、地灾隐患排查、水上抢险救援、事故现场勘测等方面的广泛应用,以“有人机+无人机”为重点,把航空应急救援优势拓展到对公安、交通、环保、卫生、规资、水利等行业领域的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加强全市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空域保障机制,实现对全市各行业领域航空服务的综合保障。
此答复函已经冉进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7日
联 系 人:罗天明
联系电话:023-63218767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