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7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7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凯文代表:
您好!
《关于降低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考试门槛的建议》(第0676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关注与关心。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特种作业考试学历限制”的建议
目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依据的法规是原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在此规定的第四条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若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颁证工作,是一种行政许可。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作为行政部门,在行政许可的时候,必须依法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规定的要求执行,依法许可。
建议中提到“学员因证件丢失或原学校已不存在等情况,使他们无法提供证件被拒之门外,所以对他们要求‘毕业证或开毕业证明’情况有点为难。”这种情况确实客观存在,如学校已不存在,可找当地教委出具学校不存在的证明,再附上就读学校原领导、教师或者同学的证明材料即可。提供学历证明是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规定要求,在审查学员考试条件和考核发证条件时对学员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的审核,这是许可的法定要求。
二、关于“理论考核按80分及格标准适当降低分数要求”的建议
特种人员考试考核按80分以上为合格,是依照《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第九条第二款“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在考试点进行,实行计算机考试,特殊情况经考试机构同意可采用计算机生成的纸质试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要求执行,也是《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试行)》要求。我局无权降低国家规定的考试分数标准。
三、关于“焊工实际操作考试(五种焊)可以自由选择焊种进行抽考,也可选5种焊种,最终已选定的焊种的范围进行抽考,为办证的依据”的建议
在考试过程中,焊工实际操作考试是严格按照《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试行)》和《重庆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渝安监发〔2015〕11号)要求组织考试,分四个科目进行考试,分别科目一:安全用具使用、科目二:安全操作技术、科目三: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排除、科目四:作业现场应急处置。重庆市研发并使用实操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实操考试题目随机产生,不允许考生自由选择,杜绝考试题目的人为因素干扰。
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规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包括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三种作业项目,不存在5种焊种,学员在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时,需明确为某一种操作项目,考试内容就会是对应操作项目的考试题库中随机产生考试题目,特种作业考试是国家层面的资格考试,考试有法规、有标准,具有严肃性和规范性,考生不能“自由选择焊种进行抽考,也可选5种焊种”。
建议中提的相关问题,我们在工作中也曾收集到,也多次向上级反映。本次我们也会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国家层面取消初中学历限制、细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考核目录、对国家考试题库进行修改补充。特别是建议中提到的审核初中学历的问题,我们准备向国家应急管理部专门请示。待国家层面相应法规完成修订后,我们会坚决执行新的要求。再次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
联 系 人:张 鹏
联系电话:63213639
邮政编码:401147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7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