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钢铁等三类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渝应急发〔2020〕48号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开展钢铁等三类重点企业安全生产
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应急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执法局4月28日、5月9日、5月15日三次视频培训会议和6月4日视频调度会议精神,结合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钢铁、粉尘防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三类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落细“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务实有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集中精力、走出机关、检查督查、严格执法,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采取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分级治理、安全隐患闭环整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资源,有针对性地对钢铁、粉尘防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三类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对标对表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执法检查重点
应急管理部执法局对工贸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钢铁、粉尘防爆、铝加工(深井铸造)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进一步理清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抓住了执法重点、扭住了风险要害、规范了执法形式。具体执法检查重点包括29条:冶金机械等工贸八行业重点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8条事项;钢铁企业重点检查高温熔融金属、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等8条事项;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重点检查高温熔融金属、起吊设备等7条事项;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检查除尘系统、火花探测器等6条事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详见附件1、2、3、4。
四、主要工作
(一)及时传达学习,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以下简称各区县),要迅速行动起来,把应急管理部执法局三类重点企业的培训课件和培训视频,以及29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下发相关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自纠,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进行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有效融合推进,确保工作思路一致。各区县要清醒认识到三类重点企业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是应急管理部执法局今年工作的重点,要把开展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防爆、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等“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标准化评审与执法检查“二合一”的等相关工作进行有机融合,确保年度工作不走偏、不走样。
(三)加强事前执法,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各区县执法部门要按照“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执法+普法”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开展执法检查。要突出事前执法,切实推进事故防范关口前移,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对明知故犯、顶风违法、自身未查、查而不改的企业,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
(四)加大曝光力度,营造执法高压态势。各区县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组织开展执法媒体跟拍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台、微信、抖音等媒体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为安全生产领域营造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
(五)开展异地互查,加强执法学习交流。为加强各区县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互动,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序有力落实到位,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控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局决定于10-11月份(具体时间各区县自定)在全市42个区县开展异地交叉互查,时间为5天(含来回车程)。各区县应急局成立一个检查组,组长由各区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区县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监管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各检查组重点检查钢铁、粉尘防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三类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部署落实和抽查企业自查自改情况,以及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烧结砖瓦等落后产能工作部署落实和抽查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若无钢铁、粉尘防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三类重点企业,则重点围绕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四涉一有限”开展异地交叉互查。每个检查组随机抽查被检查地企业不少于6家(其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不少于3家),被检查区县要积极予以配合,要按照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下达执法文书,指导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同时要将执法信息及时反馈,做到“闭环管理”。异地交叉检查分组表、记录表、统计表见附件5、6、7。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统筹推进。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是执法部门重要履职方式,要对标对表,结合本地实际,强化工作落实,创新工作方法,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二)严格执法,整改闭环。各区县要把全年工作与专项执法工作有机融合,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要进行通报、约谈、曝光,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促进工贸行业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三)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各交叉检查组要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作为、主动履职;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要厉行节约、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不接受被检查区县应急管理局和企业的宴请和礼品馈赠,不参与娱乐活动。
(四)分析总结,按时上报。各区县应急管理局在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交叉互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专项执法工作成效、亮点、问题及交叉检查情况(1500字以内)。并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市应急管理局工贸处。
联 系 人:袁亮 陆美红
联系电话:63412656 63218056
传 真:67507316
邮 箱:cqaj4c@163.com
附件:1.工贸行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2.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3.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4. 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5. 异地交叉互查分组表
6.异地交叉互查记录表
7.异地交叉互查统计表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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