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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渝应急发〔2020〕51号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安全培训专项

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规范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从业行为,提升安全培训和考试质量。根据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及《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0〕31号)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应急局、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年度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3〕15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2号),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监管监察效能;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强化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规范安全生产考试管理,杜绝考试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提高安全生产考试质量,达到以考促培的效果。

二、检查内容

(一)对安全培训监管部门检查内容。实施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和重点工商贸企业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是否做到应罚必罚;安全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是否做到全覆盖;是否将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内容纳入日常监管执法内容情况;对考试机构及考试点监督管理情况;对安全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等。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内容。制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情况;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上岗情况;除“三项岗位”人员之外的其他从业人员、派遣工、实习生,参加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负有责任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全生产培训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情况。

(三)对安全培训机构检查内容。安全培训应当具备的条件情况(含师资、办公场所、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等),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场地及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按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情况;教学过程管理控制情况;安全培训档案管理情况等。

(四)对考试机构及考试点检查内容。区县分中心办公场所及应当配备的办公条件,建立工作制度情况,对考试点日常管理及考试档案管理情况;考试点所承担考试任务应当具备的考试条件,重点是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2020年度全市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成效,市、区两级分别成立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

市应急局成立市级安全培训专项执法督查工作组,由市应急局党委成员、政治部主任邹瑜任组长,新闻宣传处(教育训练处)、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以及相关业务处室为成员,负责全市安全培训专项执法督查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新闻宣传处(教育训练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工作。

各区县应急局、有关单位要对照市级安全培训专项执法督查工作组的组织结构和人员构成,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机构。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工作理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培训”的原则,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培训机构从业行为,提高安全培训质量,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突出违法行为的查处,强化执法处罚力度。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以及安全培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执法程序,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和签字备案手续,充分做到有理、有节、有序,文明执法。

各区县应急局每月底前报送《区县安全培训执法检查情况月报表》(附处罚决定书和缴款书扫描件,见附件1),2020年12月10日前报送《区县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以电子文档和扫描件方式报市考试中心。

联 系 人:颜辉      电话:67507987

电子邮箱:1969842237@qq.com

附件:1.区县安全培训执法检查情况月报表

2.区县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汇总表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6日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0〕51号).docx

主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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