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筹集、垫付和追偿等管理、使用工作。
(二)单位构成
基金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现有在册职工9人,派遣和借调人员8人。
基金管理中心内设行政财务部、垫付审核部和法律事务部,分别负责依法筹集和垫付救助基金、受理审核垫付申请、追偿垫付资金等救助基金具体管理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1936.5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6.52 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417.03 万元,主要是案件核查和追偿工作经费拨款增加1357.03 万元,基金中心运转经费增加6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1936.52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6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2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9.8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97.8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417.03 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417.03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36.5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36.52 万元,比2020年增加1417.0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52 万元,比2020年增加0.59 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60万元,比2020年增加14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弥补历年项目支出收入缺口和保障本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救助基金案件核查和追偿等重点工作。
基金管理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10 万元,比2020年增加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0年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垫付案件量的增加,案件核查和追偿量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60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韩钊 联系方式:02363089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