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9〕298号)及重庆市编委办公室《关于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设置瓦斯防治与利用处的批复》(渝编办〔2012〕107号)规定,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于2009年9月设立,实行由重庆市人民政府领导,与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行使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职能。
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我局机构撤销,将我局的煤炭行业管理职能职责划转到重庆市能源局,将煤矿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划转到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将煤矿职业健康监管职能职责划转到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下设综合处、监管处、行管处、瓦斯处等4个处室,下辖4个直属事业单位,即:重庆矿业工程学校、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重庆煤炭职业病医院、重庆一三六地质队。根据机构改革有关方案,下属单位重庆矿业工程学校、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一三六地质队划转重庆市能源局管理,重庆煤炭职业病医院划转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管理。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调整情况。原市煤管局的煤炭行业管理职责整合到市能源局,原市煤管局的煤矿安全监管职责整合到市应急管理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煤管局账务已并入市应急管理局同时已与市能源局就2019年预算及资产划转达成一致意见。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660.71万元,支出总计4,660.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49万元、下降10.13%,主要原因是中央专项资金安排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08.9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878.92万元,下降47.1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中央专项资金安排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0.11万元,占97.69%;其他收入48.81万元,占2.3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551.7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13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3.99万元,增长19.13%,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力度。其中:基本支出647.08万元,占20.62%;项目支出2,491.31万元,占79.3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2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9.47万元,下降40.34%,主要原因是中央专项资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6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6.98万元,下降48.33%。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安排专项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93.55万元,下降75.63%。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资金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0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6.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3.14万元,增长26.32%。主要原因是加快了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力度。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67.06万元,下降71.82%。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7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6.49万元,下降41.06%,主要原因是中央专项资金结转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36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8.72%,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05万元,占1.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9万元,下降11.16%,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8万元,占0.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09%,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款增加。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88.71万元,占96.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81.99万元,下降72.51%,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23.70万元,占0.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3万元,增长9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错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5.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20万元,增长13.3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9万元,增长14.40%,主要原因是煤矿安全监管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6万元,下降35.4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4万元,下降11.6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决算有所下降。二是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因公出国(境)费用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8.80万元,主要是用于按国家安监总局统一安排,监管人员出国培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20万元,下降12.00%,主要原因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0.92%,主要原因是单人次出国经费标准提高。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6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27.36%,主要原因是规范车辆管理、严控公务车运维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5万元,下降5.3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5万元,下降95.5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控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陪餐人数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6万元,下降89.3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3个团组,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8.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9万元,增长14.4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日常会议支出较去年比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5.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6.8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矿山救护队急需救援装备、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700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7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度全市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监管计划执行率100%,煤矿全员工效达到510吨以上,全年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00万元,执行数为7342.6万元,完成预算的95.36%。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度全市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监管计划执行率100%,安责险投保率100%,煤矿全员工效达到510吨以上,二是监控系统矿井覆盖率90%,安综合应急救援演练5次,瓦斯利用量3.14亿立方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当年项目子项目的完成率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项目未完成,二是事故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降幅未达要求。下一步改进措
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年初预算执行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二是建议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督促提高瓦斯利用率、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市级重点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煤炭发展专项资金 |
负责人及电话 |
欧才全13908252758 | |||||
主管部门 |
原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原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7700 |
7342.6 |
95.36%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重庆市煤矿“十三五”发展规划》2018年目标,完成当年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国家安监总局下达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监管计划执行率100%,煤矿全员工效达到510吨以上。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与否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是否核心指标 | ||
重特大事故起数 |
不发生 |
未发生 |
是 |
是 | ||||
事故死亡人数 |
≤10人 |
14人 |
否 |
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处罚力度。 |
是 | |||
百万吨死亡率 |
<0.7 |
1.2 |
否 |
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处罚力度。 |
是 | |||
监管计划执行率 |
100% |
100% |
是 |
否 | ||||
安责险投保率 |
100% |
100% |
是 |
否 | ||||
监控系统矿井覆盖率 |
≥90% |
90% |
是 |
否 | ||||
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
市级1次、区域4次 |
市级1次、区域4次 |
是 |
否 | ||||
煤矿瓦斯抽采总量 |
≥4.0亿立方米 |
4.26亿立方米 |
是 |
否 | ||||
瓦斯利用量 |
≥3.0亿立方米 |
3.14亿立方米 |
是 |
否 | ||||
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 |
≥15个 |
15个 |
是 |
否 | ||||
四化示范矿井建设 |
≥5个煤矿 |
5 |
是 |
否 | ||||
四化示范矿井项目减人率 |
≥40% |
40% |
是 |
否 | ||||
矿山救护队标准化 |
特级1支、一级4支 |
特级1支、一级3支 |
是 |
国有煤矿改制整合,5支救护队改为4支。 |
否 | |||
呼吸性粉尘浓度 |
≤2.5mg/m3 |
≤2.5mg/m3 |
是 |
否 | ||||
全员工效 |
≥500吨 |
510吨 |
是 |
否 | ||||
矿工对企业安全满意度 |
≥90% |
93% |
是 |
否 | ||||
说明 |
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219300
表1
表2
表3
表4
表5
表6
表7
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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